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
根據2012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數據統(tǒng)計分析,經與安監(jiān)總局有關部門協(xié)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均為100 |
均為60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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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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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要求逐項填寫2012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情況統(tǒng)計表,于1月25日前送我部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核發(fā)相應考試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公布考試合格標準、核發(fā)資格證書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附件:2012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情況統(tǒng)計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