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公司關于加強財務信息安全管理是指示,進一步強化公司財務信息安全,規(guī)范公司財務信息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簽訂對象:財務部門全體人員。
第二條:責任期限:任職期間。
第三條:責任目標:在責任期內,杜絕因管理不善而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具體落實好以下事項:
一、各責任人必須做到進出財務部隨手關門,并督促進出財務部人員及時關門。
二、與自己工作有聯系的公司內部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不得不進入財務部時,各責任人應確保財務信息的安全性。
三、公司以外的人員,如果不是財務有關軟件的維護所必需,各責任人一律不得讓其進入財務部。如必須進入,各責任人也應確保財務信息的安全性。
四、各責任人應設定本人計算機的開機密碼,并不定期更換。密碼只限本人知道,因工作需要告知了他人的,應及時更改。為提高安全系數,密碼須大小字母數字混合。
五、除工作必須外,不得在財務部公用計算機上使用移動盤。財務部公用計算機上不得保存于公司財務數據有關的任何信息。
六、各責任人必須妥善保管好各自經手的與財務信息有關的所有文字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簿、納稅申報表、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預算基礎資料、預算分析報告、財務分析報告、合同、各類審計報告、工資表、資金收支表等等。
七、上述資料的信息,各責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帶出公司或泄露給公司以外的單位或人員(經批準的正常稅務和統(tǒng)計申報除外)。
八、上述資料的信息,各責任人不得擅自提供或泄露給公司內部其他人員,如因工作需要確需提供的,必須得到財務科長和財務副總的書面審批。財務副總對資料的流向和瀏覽對象最終把關和承擔責任。
九、上述資料(包括紙質資料和移動儲存設備),各責任人必須專柜專屜放置。本人離開辦公室必須隨身攜帶鑰匙。鑰匙由本人保管。
第四條:責任追究。在責任期內,因疏于管理、違反責任書第三條造成安全隱患的,第一次發(fā)現罰款500元,第二次罰款1000元,第三次開除(財務科長的經濟處罰在此基礎上加倍,財務副總的經濟處罰在財務科長的基礎上加倍);釀成安全事故的直接開除,且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第五條:附則。
1、本責任書供財務部人員使用。各責任人為財務信息安全第一責任人。
2、責任書各責任人和公司雙方簽字(蓋章)后在責任期內生效。
3、責任書一式兩份,各責任人和公司各執(zhí)一份。
公司(蓋章): 責任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