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于發(fā)布水路原油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等3個預案的通知
交水發(fā)〔2013〕10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上海、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中遠、中海、中外運長航、招商局集團:
根據(jù)《水路交通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交水發(fā)〔2009〕3號)的要求,我部組織制定了《水路原油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水路糧食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水路交通非重點物資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等3個分預案,現(xiàn)予發(fā)布,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3個預案是《水路交通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的分預案,是水路交通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請各單位按照《水路交通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和3個分預案的有關要求,做好實施工作,并進一步完善本地區(qū)、本單位的應急預案。
附件: 1.水路原油運輸保障應急預案
2.水路糧食運輸保障應急預案
3.水路交通非重點物資運輸保障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