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煤礦安全重點縣的通知
發(fā) 文 號:安委辦函〔2016〕21號
發(fā)布單位: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發(fā)布日期:2016-06-06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
調整煤礦安全重點縣的通知
安委辦函〔2016〕21號
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新疆等?。ㄗ灾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經對第一批剩余9個煤礦安全重點縣(市、區(qū))和第二批50個煤礦安全重點縣(市、區(qū)、師)綜合評估,決定對完成攻堅戰(zhàn)目標任務的48個縣(市、區(qū)、師),從煤礦安全重點縣名單中調出。
對11個未調出的重點縣(市、區(qū)),請有關?。▍^(qū)、市)安委會加強監(jiān)管和指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