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一、檢查內(nèi)容: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泵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制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10.防火巡查情況;
11.其他需要檢查的內(nèi)容。
二、檢查具體形式:
1、一般檢查;
2、定期檢查;
3、抽查;
4、使用和開業(yè)前檢查;
5、專門檢查
6、突擊檢查;
7、季節(jié)性檢查;
8、專項檢查;
9、反復檢查;
10、回頭查;
11、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