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備檢查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實用
(1)設備應安裝在專用的房間內,室內一般應有恒溫裝置,室溫為(201)℃
(2)主軸升降操縱手柄應操縱靈活、擋位分明、定位可靠。
(3)主軸箱上、下移動手輪及主軸箱鎖緊裝置的螺釘、手柄等應齊全完好、動作靈活、作用可靠。螺釘不得有滑絲亂扣。
(4)工作臺臺面及導軌面禁放工具、量具或其他雜物。
(5)必須設有主軸電阻的滑動接點和工作臺的限位裝置。
(6)所有操縱手柄、手輪應有明顯的擋位標牌以及定位裝置。其螺栓、螺母應齊全、完好并固緊。
(7)機床上的照明燈應采用安全電壓供電。照明變壓器應有接地(零)保護。
(8)平型帶防護罩應齊全、可靠。
(9)平衡主軸箱的平衡彈簧必須完好,有足夠的彈性,能保持主軸箱的平衡。
(10)床身導軌面上的防護擋板必須齊全、安裝牢靠,不得與其他零件發(fā)生摩擦。
(11)機床應有鐵屑及冷卻液的防護罩。
2.行為檢查
(1)裝卸較重工件時,必須選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并輕起輕放裝卡螺栓以卡牢為宜,扳手不得加套管。
(2)需加工的工件必須有加工好的基準面,鑄造的非加工面要噴漆或噴砂,待加工的表面必須先在其他機床進行過粗加工,待加工面不得有銹
(3)設備所在室內溫度應保持在允許范圍內,同時避免陽光和其他熱源直接照射。
(4)停車8h以上再開動設備時,先低速運轉3~5min,確認潤滑系統(tǒng)及各部位運轉正常后再開始工作。
(5)橫梁、鏜桿、套筒等移動前必須松開夾緊手柄,并再次擦凈、注油、移動后仍需切實夾緊手柄。
(6)卡緊鏜桿套筒時,必須將鏜桿套筒伸出導軌以下或機頭以下40mm,否則壓緊圈會壓在滾珠軸承的蓋上。
(7)禁止將金屬物品放在機床導軌面或油漆表面上。
(8)設備上使用的工、卡、量具必須是標準的、符合機床要求的,墊塊必須磨光。
(9)不允許用壓縮空氣或帶纖維的擦拭材料擦機床,清掃地板時只許用吸塵器或拖布。
(10)要細心地使用光學裝置,保持它的清潔,用完后立即罩上。嚴格禁止
任意拆卸和調整光學裝置及刻度尺,應定期用脫脂棉、無水酒精、麂皮擦洗。
(11)當工作臺正在運動時,不得在快速運動時扳動離合器操縱手柄。
(12)禁止站或踏在工作物上。在工作臺上校正工件和加工時,頭部不可靠近或進入刀身回轉范圍內。
(13)下班前需將各手柄置于“空位”上,并切斷電源。
3.作業(yè)環(huán)境
坐標鏜床附近不得使用風動工具及有大振動的機械工具和有灰塵飛揚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