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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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人員專項安全教育培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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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部門
或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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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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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喜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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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整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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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大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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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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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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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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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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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提綱:
第一部分、消防安全基本知識
一、“四懂” 二、“四會”、 三、“四個能力”、 四、“五個第一”、
五、“四項責任”
一、四懂
1、懂得崗位火災的危險性; 2、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 3、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
4、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
二、四會
1、會使用消防器材; 2、會報火警; 3、會撲救初起火災; 4、會組織疏散逃生。
三、四個能力
1、提高社會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 2、提高社會單位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3、提高社會單位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 4、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四、五個第一
1、第一時間發(fā)現火情; 2、第一時間報警; 3、第一時間撲救初期火災;
4、第一時間啟動消防設備; 5、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疏散。
五、四項責任
(1)落實消防工作組織領導責任。公司每年年初要召開消防安全委員會會議,總結和部署下一個年度消防工作,調整消防安全委員會及義務消防隊人員,逐級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開展重大節(jié)日及火災多發(fā)季節(jié)防火安全檢查,并對查出火災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
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可靠措施,落實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整改時間。
(2)落實消防安全監(jiān)督責任。公司消防安全監(jiān)督部門,要根據國家、省、市及集團公司相關的消防法律、法規(guī)及管理規(guī)定,制定切合公司實際的消防各項管理制度,督促各單位貫徹執(zhí)行,對違反或執(zhí)行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消防安全監(jiān)督部門,將根據規(guī)定進行考核。要大力宣傳消防安全知識,認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
針對防火重點部位開展消防演練,確保消防安全監(jiān)督到位。
(3)落實消防設施監(jiān)督責任。消防設施管理落實,按照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到車間、班組、個人,根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定期檢查試驗,保證消防設施完好率100%。每年要對相關的人員進行消防設施的維護使用知識進行培訓,保證消防設施安全可靠運行。
(4)、落實檢查考評責任。公司防火監(jiān)督部門,是落實檢查考評責任單位,各單位要按照消防安全責任,逐級落實責任制,公司消防安全監(jiān)督部門,每年不少于4次防火安全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對于落實責任制不到位,或存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將在相關會議上通報,并根據相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對造成火災損失,年終評先將一票否決。
第二部分、爆破安全技術知識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紀律,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二、使用爆破器材的單位,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持說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點、品名、數量、用途、四鄰距離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方準使用。
三、爆破作業(yè),必須經由經過考核合格的爆破員擔任。
四、爆炸物品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產、儲存、銷售、運輸、使用爆炸物品單位的主管領導人復責。
五、儲存、運輸、使用爆破器材的單位,設立專業(yè)爆破器材倉庫、儲存室時,必須憑縣、市以上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及設計圖紙和專職保管人員登記表,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許可。經審查,符合條件規(guī)定的,發(fā)給《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方準儲存。
六、爆破建設和施工單位應分別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天向爆破區(qū)附件單位和居民發(fā)布施工通告和起爆通告,通告內容包括:1.工程項目名稱、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協(xié)作單位、工程負責人等;2.爆破起點、起爆時間、警戒范圍、警戒標志,各種信號及其意義以及發(fā)出信號的方式、時間、安全措施等有關注意事項。
七、裝藥填塞期間,禁止與爆破作業(yè)無關的人員進入現場。在爆破危險區(qū)邊界上應設立明顯的警戒標志。起爆前30分鐘,進入爆破區(qū)域內的所有通道必須派專人警戒。
八、進行爆破作業(yè)時,必須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有專人負責指揮;在危險區(qū)的邊界,設立警戒崗哨和標志;在爆破前發(fā)出信號,待危險區(qū)的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后,始準爆破。爆破后,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發(fā)出解除警戒信號。
九、使用爆破器材,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爆破員領取爆破器材,必須經班組長或現場負責人批準,領取領取數量不得超過當班使用量,剩下的要當天退回。
十、爆破作業(yè)下列情形之一時,禁止進行放炮:1.有頂板或邊坡有塌落危險的;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3.工作面瓦斯超限、爆眼溫度異常或有涌水危險的;4.危及設備和建筑物安全、無有效安全防護措施的;5.危險區(qū)邊界未設置警戒的;6.光線不足或無照明的;7.大霧天、黃昏和夜晚進行地面或水下爆破的;8.雷雨天或狂風暴雨天氣;9.工作人員穿化纖衣服的。
十一、從臨時存放點往工地人力徒步運送爆破器材,總重量不得超過一箱(24kg)。炸藥、雷管、導火索嚴禁一人同時攜帶。
十二、裝卸爆破器材時,要輕拿輕放,不準投擲;在搬動時,禁止肩扛、拖拉與滾動。
十三、存放爆炸材料的臨時存放點,應保持地面平整、干燥,并能方準雨水入侵。禁止在草房和易燃材料修建的房屋內存放爆炸器材。
十四、禁止將雷管與炸藥同時存放在同一個臨時存放點。
十五、危險物品臨時存放點配備滅火器,鐵鍬,防火砂等消防器材。
十六、爆破材料倉庫的管理,應建立嚴格的保管、驗收、發(fā)放、統(tǒng)計、消防及保安制度,做到賬物相符。
第三部分、鑿巖爆破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應根據地質情況和施工要求,設置邊坡、頂撐或固壁支護,嚴防冒頂、塌方。
二、發(fā)現險情,及時排除。應停止作業(yè),立即處理。 三、用手風鉆打眼時,手不得離鉆機風門,嚴禁采取騎馬式作業(yè)。 四、使用鑿巖機,膠皮風管不準纏繞和打結,不得用折彎氣管的方法制止通氣。鑿巖時釬桿與孔必須保持在一直線上,更換鉆頭應先關風門。 五、爆破聯(lián)結導火索和火雷管,必須在專用加工房內。房內不準有電氣、金屬設備,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六、切割導火索或導爆索,必須用鋒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斷或用石器、鐵器敲斷。導火索長度不得小于1m,導爆索禁止撞擊、拋擲、踐踏。切割導火索或導爆索的臺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七、加工起爆藥包,只許在爆破現場于爆破前進行,并按所需數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備用,制作好的起爆藥包應專人妥善保管。 八、裝藥要用木竹棒輕塞,嚴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屬棒搗實。禁止使用凍結、半凍結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藥。 九、放炮必須有專人指揮,事先設立警戒范圍,規(guī)定警戒時間、信號標志,并派出警戒人員;起爆前要進行檢查,必須待施工人員、過路行人、船只、車輛全部避入安全地點后方準起爆,警報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須堅固,道路必須暢通。
十、 電力爆破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電源應有專人嚴格控制,放炮器要有專人保管,閘刀箱要上鎖。不到放炮時間,不準將把手或鑰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線盒內。 ?。ǘ┩宦冯娕趹褂猛瑥S、同批、同牌號的雷管,各雷管的電阻誤差,應控制在±0.2Ω以內。 (三)先將電雷管的腳線聯(lián)成短路,待接母線時解開,連接母線應從藥包開始向電源方向敷設,主線末端未接電源前應先用膠布包好,防止誤觸電源。 (四)裝藥前,嚴禁將電爆機地線接在金屬管道和鐵軌上。雷雨天氣不準露天電力爆破,如中途遇雷電時,應迅速將雷管的腳線、電線主線兩端聯(lián)成短路。 (五)聯(lián)線時,必須將手提燈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電照明時,應離聯(lián)線地點1.5m以外。
?。┰陔姳W路敷設后,待人員撤至安全地區(qū),然后用歐姆表或電橋檢查網路導電是否良好,測量出來的電阻與計算電阻相差不得超過10%。 十一、使用火雷管時,導火線點火只準用專用香棒。不準使用香煙、火柴或其他明火。
十二、 火炮群和電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點火炮,后合電閘;點火炮不得兩人在同一方向先后點炮,每人點炮數目不得超過15個點。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20min前進入工作面。 十三、 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離半徑:裸露藥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400m;炮眼法(淺眼法)、藥壺法不得小于200m。 十四、放炮后最少要兩人巡視放炮地點,檢查處理危巖、支架、瞎炮、殘炮。
十五、瞎炮處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電力爆破通電后沒有起爆,應將主線從電源上解開,接成短路。此時,若要進入現場,如系用即發(fā)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min;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min。 (二)由于接線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線起爆。 (三)嚴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內重新裝炸藥,應該在距離原炮眼60cm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四)在瞎炮未處理完畢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其他作業(yè)。 十六、 爆破材料庫應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其溫度應保持在10~30℃之間。庫房距村莊或其他建筑物應在800m以上;不足800m的,倉庫四周應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1.5m的土堤,或用半地下庫、山洞庫,但其距離不得小于400m。
十七、炸藥拆箱應在庫外安全距離內進行,嚴禁用力敲打。 十八、領取雷管和炸藥必須在白天,并由炮工負責,分別裝入非金屬容器內,嚴禁裝入衣袋,保管和領用人員必須當面點數簽字,領用人員并親送現場,不得轉手。 十九、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藥,應分別入臨時儲藥小倉庫,嚴禁私自收藏。 二十、運輸爆破材料,要選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不準使用自行車或兩輪摩托車;運輸應按規(guī)定的路線和時間,由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準隨身攜帶易引起爆炸的危險物。裝運爆破材料的車船應在明顯的地方插上“危險”的醒目標志,途中臨時遇到火源應在上風200m以外繞過,下風則應在300m以外繞過;中途停歇或遇雷雨,應離房屋、輸電線、森林、橋梁、隧道等200m以外停放;大霧、風、雪天,應減速行駛。 二十一、炸藥、雷管、導爆索不準同車、同船裝運。裝卸時,應輕拿輕放,放穩(wěn)綁牢。雷管箱內應用柔性材料填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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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培訓教育人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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