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公司的統(tǒng)一安排下,全面負責工程部工作;
2 參與工程項目的前期開發(fā),對項目開發(fā)利用提出合理的工程設計方案,并協(xié)助進行項目立項的申請;
3 負責審查工程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可行性;
4 負責申請規(guī)劃總平條件,取得規(guī)劃總平批準圖;
5 負責方案設計的報批,申請《建筑設計紅線圖》;
6 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召開工程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審查會審,并提出修改意見;
7 負責施工圖的審圖,報批工作,并領取施工圖審批結果;
8 負責工程招投標工作,提出招標條件及要求。
9 審核工程招標標底的合理性;
10 負責環(huán)保、消防、人防、衛(wèi)生、防疫、環(huán)衛(wèi)、水電、防雷、市政、統(tǒng)計、檔案、質檢、安全、勞保、燃氣的報建報批工作;
11 與各有關單位密切聯(lián)系,確定工作相互配合的要求;
12 負責工程報建工作,領取《工程施工許可證》及《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13 組織施工圖紙的會審,提出修改意見;
14 審查承建單位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提出修改要求;
15 起草工程施工合同的條款,審核并確認分包單位;
16 組織制訂年度開發(fā)項目生產計劃報公司審定,并根據公司審定后的年度生產計劃,組織項目部制訂月度生產計劃;
17 負責組織召開月度計劃會議,并將經討論通過的各類計劃呈報總經理審批后分發(fā)至相關部門執(zhí)行和考核;
18 負責各類計劃執(zhí)行過程的跟蹤和監(jiān)督,并將上月各類計劃的完成情況報辦公室作為考核的依據;
19 負責每周組織召開部門例會,安排下周工作。每周向分管副總提交上周工作總結和下周工作計劃,并提出建設性意見。
20 根據國家有關工程技術規(guī)范及合同的條件,對工程施工嚴格實行“三控制”;
21 負責組織監(jiān)理公司專業(yè)工程師(施工員)對工程質量進行復核,確保工程質量;
22 監(jiān)督承建單位做好工地的安全施工工作;
23 審查承建單位提出的工程材料、單價,與有關部門商討材料市場價格,并向公司總部備案;
24 申請工程款的撥付;
25 組織工程產品的中間驗收;
26 了解市場材料信息,進行材料的市場調查的比較,確定材料的選用;
27 確認工程現(xiàn)場簽證,提出修改意見;
28 審核并簽署工程的 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29 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30 審查承建方的竣工資料,做好工程資料的移交工作;
31 組織工程資料歸檔工作,與有關部門協(xié)調整理工程資料;
32 負責項目各單體工程或各部門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33 參與或組織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工作;
34 審核工程結算書,提出工程結算修改;
35 負責工程移交物業(yè)公司(或者移交小業(yè)主)的工作;
36 確認房屋銷售面積的計算結果;
37 負責組織工程保修期間的工程維修工作;
38 組織本部門員工學習新規(guī)范,了解市場新工藝,新技術;
39 與有關部門配合,完成相關協(xié)調工作;
40 負責安排本部門員工的工作時間,并向公司總部備案;
41 負責提供給營銷部開發(fā)項目準確的設計和施工資料,為市場銷售和客戶服務提供依據;
42 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43 向總經理報告上述工作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