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技術規(guī)章制度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2) 定期主持召開有關部門會議,研究解決安全技術問題 。
(3) 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時,同進研究和采取防擴措施;設計、制造新的生產設備,要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衛(wèi)生防護措施;新、改、擴建 工程項目,認真執(zhí)行“三同時”規(guī)定。
(4) 重視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儲存的運輸,督促有并部門加強安全管理。
(5) 主持或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重大隱患要審查制定整改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6) 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并做出技術方面的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