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妥善處理泥漿和污水,經沉淀處理后排入城市排水設施或河流。
2. 不在施工現(xiàn)場熔融瀝青或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煙氣的物質。
3. 使用密封式或袋裝等其它措施處理固體廢棄物。
4. 出入口處鋪設4×6M鋼板并對車輪進行沖刷,防止把殘土垃圾帶到街道上。
5.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散裝水泥裝罐揚塵。
6. 對產生噪音、振動的施工機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7. 夜間22:00至5:00停止作業(yè)。
8. 施工生產活動一律在圍墻內進行,圍墻外不堆放任何材料和工具。
9. 工程竣工時,將圍墻內的施工垃圾清運干凈,拆除圍墻和暫設,撤出機具。
10.開展好和居民共建活動,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歡迎居民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