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保障項目部全體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及時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工傷事故,增強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所有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項目部嚴格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開展項目部工傷保險各項工作。
4、項目經理負責審批每年度職工工傷保險金上繳計劃,職工因工傷產生的費用及相關待遇審批。
5、項目部安全文明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受傷職工的搶救及事故的分析、總結、處理工作。
6、項目部財務部負責每年工傷保險上繳金額的核對、審批,及工傷職工相關費用、待遇核對和審批。
7、各施工隊隊長負責本部門工傷員工的救護組織、現場保護,事故上報項目部,救治費用墊付、后期治療借款手續(xù)辦理、工傷員工住院期間的陪護,配合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開展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供事故分析報告、事故發(fā)生詳細經過、報險所需的各種證明及票據。
8、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9、項目部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保險理賠及工傷員工善后事宜的辦理,項目經理審評,財務部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