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止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落實相關的責任人和責任部門,加強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和整改力度,特制訂以下重大事故隱患專家評估制度。
1、公司成立相應的隱患整改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擔任組長,安全生產部、工程管理部和項目經理為成員,須委托有資質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對事故隱患進行評估,確保事故隱患等級,制定事故隱患等級,制定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和技術措施,并制定相關的應急方案。
2、對日常事故隱患排查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重大事故隱患(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判定),安全生產部應及時報告分管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同時上報市安全監(jiān)察站。
3、在事故整改方案和技術措施未落實之前,應對隱患存在部位進行局部停產停業(yè)處理,直至隱患消除,方可恢復生產。如有特殊情況,在專家認可的情況下可不停產,但需制定完善的預防和應急方案。
4、在隱患整改過程中,所需耗費的人力、物力,由隱患整改領導小組協(xié)調解決。
5、在隱患整改結束后,委托有資質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評估合格后,提請市安全監(jiān)察站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