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全廠電氣設備、設施、安全裝置,輸電線路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2、對存在的隱患,督促主管部門組織整改。
3、參加定期、非定期的安全裝置效驗工作。
4、掌握在用電氣設備、設施、安全裝置、輸電線路的安全可靠性程度。
5、審查檢修中的電氣保安措施和臨時線路的保安措施。
6、對電氣運行方式的重大變更及繼電保護、過電壓、電氣設備絕緣、防雷試驗的監(jiān)督檢查。
7、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和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審查工作。
8、參加設備完好狀況的評定工作。
9、參加本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學習和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整改隱患。
10、參與建立與建全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11、督促檢查移動式電氣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方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