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間主任是車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車間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消防安全生產法規(guī)、管理制度、規(guī)程和標準。
2、組織制訂、修訂車間消防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和消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車間消防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公司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等各種消防安全活動,總結交流消防安全生產經驗。
4、組織落實車間級消防安全教育,并督促檢查班組級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簽發(fā)新上崗獨立作業(yè)人員的消防安全作業(yè)證。
5、在各個生產活動環(huán)節(jié)中,必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為重要內容,安排生產任務時做到“五同時”,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其它工作的關系。
6、組織車間級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裝置、消防設施、安全防護設施和器具處于完好狀態(tài)。發(fā)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采取臨時消防安全措施,并及時向公司書面報告。
7、在組織編制車間檢修計劃書的同時,必須包括檢修安全措施的內容。車間主任同時負責車間檢修消防安全的組織管理工作。
8、建立、健全車間消防安全組織,領導并支持車間和班組消防安全員的工作。
9、組織、參加車間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并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
10、定期召開車間消防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車間有關的安全生產問題,組織、布置、督促、考核各項消防安全活動。
11、車間主任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12、副主任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安全生產負責。
13、車間工藝員、設備員、其他管理人員在車間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安全生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