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氧氣、乙炔氣庫房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嚴禁煙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nèi)。
(二)氧氣、乙炔氣庫房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倉庫內(nèi)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nèi)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三)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nèi)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nèi),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房外,室內(nèi)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四)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應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墻壁。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
(五)氧氣、乙炔氣瓶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物品、油類及易燃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六)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油類接觸,瓶內(nèi)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帕的余壓氣體。
(七)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大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距離應在10米以上。使用乙炔氣瓶時必須要安裝回火防止器。
(八)露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曝曬、雨淋、高溫。
(九)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必須妥善保管,自覺維護和保養(y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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