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采購原輔材料時,應向供應商了解采購物品的生產工藝、衛(wèi)生質量狀況,避免來自空氣、土壤、水、飼料、肥料中的農藥或者其它有害物質的污染;必要時,對產品生產商的生產場地和倉庫進行審查;所有產品在初次采購前必須向供應商索取衛(wèi)生許可證復印件和相關證明文件,并要求供應商提供的每批產品應附帶產品檢驗報告;
⒉ 物資訂貨,必須按擇優(yōu)、價廉的原則和合理協作關系,選定供貨單位,并簽訂供貨合同;
⒊ 各項采購工作,必須在總經理的指導和同意下,按材料采購計劃,由有關部門按先后慢急安排采購;
⒋ 倉庫保管應及時上報各物料存量給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采購計劃;
⒌ 訂貨合同中,應對物資名稱、型號規(guī)格、計量單位、質量要求、結算方式等提出明確要求,有特殊要求的應在合同中加注說明;合同簽訂時,要認真審核,防止錯訂、漏訂、重訂,確保采購順利進行;
⒍ 各項訂貨執(zhí)行中,如發(fā)現與合同內容不符時,應禁止使用,拒收,并及時與供應商聯系,解決處理;
⒎ 建立物資采購臺賬,物資分類登記入臺賬,以便參考歷次的單價,也便于登記合同交貨情況,做到有據可查;
⒏ 對積壓的物資,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處理;
⒐ 所有原輔材料入廠后必須在第一時間送品質部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倉庫,辦理進倉手續(xù);
⒑ 所有未經檢驗驗收或檢驗驗收不合格的原輔材料不準進入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