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生產設備和特種動能設備:
(1)安裝必須有設計有計劃并經礦機電總工程師審批,安裝部門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與設計圖紙要求進行安裝調試。
(2)安裝調試過程中必須有質量檢查員(或技術人員)做好現(xiàn)場原始數(shù)據(jù)的詳細記錄,以便匯總成正式安裝調試資料供驗收后存檔。
(3)設備安裝竣工后,由礦機電總工程師組織安裝部門、使用部門及有關單位到現(xiàn)場進行空載、半載、全負荷試運行來通過全面驗收,發(fā)現(xiàn)問題當場處理不好的以書面記錄限期處理,直至使用單位滿意,在安裝、調試驗收憑據(jù)上簽字后方能正式移交生產。
2.一般生產設備:
(1)凡一般機電設備的安裝,必須有設計有計劃,由生產技術部門組織有關安裝單位到安裝地點開現(xiàn)場會,介紹現(xiàn)場具體情況。
(2)為保證安裝工程按期按質完工,對安裝場所、峒室、巷道運輸條件必須首先進行檢查驗收,符合安裝施工要求的方可進行設備的安裝。
(3)安裝部門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設計要求及煤礦安全質量標準進行安裝調試。
(4)安裝調試完畢,必須進行空載、半載和全負荷試運行,由生產技術部門組織安裝、使用及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能交使用單位正式使用,并辦好正式移交生產手續(xù)。
(5)一般機電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移交生產后由機電部門和使用單位及時建立圖牌板、卡片和各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