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版)規(guī)定:采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運輸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采用非金屬聚合物制造的輸送帶、托輥和滾筒包膠材料等,其阻燃性能和抗靜電性能必須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二)必須裝設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護裝置,同時應當裝設溫度、煙霧監(jiān)測裝置和自動灑水裝置。
(三)應當具備沿線急停閉鎖功能。
(四)主要運輸巷道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必須裝設輸送帶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
(五)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時,應當裝設軟制動裝置且必須裝設防超速保護裝置。
(六)在大于16°的傾斜井巷中使用帶式輸送機,應當設置防護網,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滾落等的安全措施。
(七)液力偶合器嚴禁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調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八)機頭、機尾及搭接處,應當有照明。
(九)機頭、機尾、驅動滾筒和改向滾筒處,應當設防護欄及警示牌。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處,應當設過橋。
(十)輸送帶設計安全系數,應當按下列規(guī)定選取:
1.棉織物芯輸送帶,8~9。
2.尼龍、聚酯織物芯輸送帶,10~12。
3.鋼絲繩芯輸送帶,7~9;當帶式輸送機采取可控軟啟動、制動措施時,5~7。
二、帶式輸送機操作和維修人員必須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三、輸送機電控系統應具有預警延時起動、沿線急停、系統連鎖及沿線通訊功能,推廣應用集中控制、軟起動裝置和永磁變頻電動機等裝備;輸送機起動操作時,應執(zhí)行先點動兩下后再重新起動的要求。
四、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和滅火沙,巷道每50m必須設有消防水管、閘閥及管接頭。
五、輸送機必須執(zhí)行專職司機崗位區(qū)域巡查制和專人定期檢修、校驗制度,輸送機嚴禁超載及帶病運行。
六、運輸線路及裝卸、轉載點應安設給料及受料槽等防護裝置,嚴禁發(fā)生滾料、灑料現象;所有裝載點、配電操作硐室和通道必須保持整潔。
七、輸送機清理作業(yè)時,嚴禁邊運行邊清理;檢修維護時,必須停機并停電閉鎖。
八、煤倉、溜煤(矸)眼必須制定落實防墜、防堵、防水措施。給煤設備應推廣鏈式給煤機并實現遠方集中監(jiān)控。
九、《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版)規(guī)定:檢查煤倉、溜煤(矸)眼和處理堵塞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版第360條規(guī)定:處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時,如果確無爆破以外的其他方法,可爆破處理,但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爆破前檢查溜煤(矸)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jié)舛取?br />
(二)爆破前必須灑水。
(三)使用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或者不低于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四)每次爆破只準使用1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g。
九、檢查煤倉、溜煤(矸)眼和處理堵塞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三百三十條有關爆破處理的規(guī)定,明確專用炸藥、瓦斯檢查、防塵、警戒等措施,嚴禁從下方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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