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施工(生產(chǎn))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性能試驗,制定以下制度,望嚴格遵照執(zhí)行。
14.2.1 電動工具
(1)電動工器具
指國家標準已列入實行特性安全認證范圍的電鉆,角向磨光機、沖擊鉆、電錘、電剪刀、電沖剪、電動曲線鋸、電刨、電動砂光機、模具、電磨、電動放絲機、電動螺絲刀、角向砂輪機、電鎬、電園鋸、電動刀、木銑、修邊機等。
(2)電動工器具管理要求
1)所有的手持式電動工器具,拖線盤必須專人保管,每隔六個月,統(tǒng)一由各工地、班組、送機修電工班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并在工器具上標明檢查日期和期限,檢修部門和使用工地、班組,應同時做好檢查記錄臺帳,絕緣不良的電動工器具嚴禁使用。
2)除定期檢查之外電工班還負責日常的維修工作。
3)每次維修檢查都應認真做好記錄,寫明工具名稱、型號、編號、送修工地、班組,故障及修復情況、維修人姓名、維修日期。
4)從事電動工器具修理的人員必須經(jīng)勞動局指定單位組織的安全技術培訓,經(jīng)考核合格取得由勞動局簽發(fā)的《電動工具修理安全操作證》后,才準獨立從事修理。
5)電動工具的主要檢查內(nèi)容如下:
(a)外殼、手柄無裂逢、無破損。(b)保護接地線或接零線連接正確牢固。(c)插頭完好。(d)開關動作正常、靈活、無缺損。(e)電氣保護裝置完好。(f)機械防護裝置完好。(g)轉動靈活。(h)帶電部分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大于2M? 。
6)修理好的合格電動工具在移交使用工地時,必須當面調(diào)試驗電。證明完好,交由使用工地在“檢修記錄臺帳”欄簽字后,方可領取,并注明領取日期。
7)如發(fā)現(xiàn)無法修復情況,應通知使用單位辦理報廢手續(xù)。
14.2.2? 絕緣工具
(1)電氣絕緣工具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
(2)6~10千伏的絕緣棒每年必須進行一次交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為44千伏,持續(xù)5分鐘。
(3)絕緣夾鉗(35kV及以下)每年進行一次三倍線電壓的交流耐壓試驗,耐壓持續(xù)五分鐘。
(4)6~10千伏高壓驗電等每六個月試驗一次,交流耐壓試驗為40千伏高壓,持續(xù)五分鐘。35千伏以下高壓驗電筆每六個月試驗一次,交流耐壓試驗為105千伏高壓持續(xù)5分鐘。
(5)高壓絕緣繩,每半年試驗一次,以105千伏/0.5米耐交流電壓5分鐘。
(6)5kV絕緣手套,6個月復試一次。復試電壓為2.5交流千伏,持續(xù)1分鐘不擊穿,泄漏電流≤2.5毫安。
(7)6kV絕緣靴,復試周期為3個月,復試交流電壓為4kV,持續(xù)1分鐘不擊穿,泄漏電流≤4毫安。
(8)5kV絕緣鞋,復試周期為1個月,復試交流電壓為3.5kV,持續(xù)1分鐘不擊穿,泄漏電流≤3.5毫安。
(9)各種厚度的絕緣膠板定期復試防電性能如下:
14.2.3 起重工具
(1)起重用的白棕繩每月必須檢查與試驗一次。外觀檢查:繩子光滑、干燥無磨損現(xiàn)象;試驗:以2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不應有斷裂和顯著的局部延伸。
(2)鋼絲繩每月檢查一次,每年試驗一次。
檢查內(nèi)容:
1)接扣可靠,無松動現(xiàn)象;
2)鋼絲繩無嚴重磨損現(xiàn)象;
3)鋼絲繩斷裂根數(shù)在規(guī)定限度以內(nèi)。
試驗:以2倍容許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不應有斷裂及顯著的局部延伸現(xiàn)象。
(3)非經(jīng)常使用的鋼絲繩,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
(4)鐵鏈每月檢查一次,每年試驗一次。
檢查:鏈節(jié)無嚴重銹蝕、無磨損、無裂紋。
試驗:以2倍容許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
鏈條不應有斷裂、顯著的局部延伸及個別鏈節(jié)拉長等現(xiàn)象。
(5)鏈條葫蘆,每月檢查一次,每年試驗一次。
檢查:
1)鏈節(jié)無嚴重銹蝕、裂紋、磨損、無打滑現(xiàn)象;
2)齒輪桿無磨損現(xiàn)象,開口銷完整;
3)撐牙靈活能起剎車作用;
4)撐牙平面墊片有足夠厚度,加荷重后不會打滑;
5)吊鉤無裂紋變形;
6)潤滑油充足。
試驗:
1)新安裝的或經(jīng)過大修的1.25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靜力試驗后,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作動力試驗,制動性良好,無拉長現(xiàn)象。
2)一般的定期試驗,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靜力試驗。
(6)滑輪每月檢查一次,一年試驗一次。
檢查:
1)滑輪完整靈活;
2)滑輪桿無磨損現(xiàn)象,開口銷完整:
3)吊鉤無裂紋變形;
4)潤滑充分。
試驗:
1)新安裝的或經(jīng)過大修的,以1.25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作動力試驗,不應有裂紋、顯著局部延伸現(xiàn)象。
2)一般的定期試驗,為1.1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
(7)夾頭、卡環(huán)等每年檢查、試驗一鎰。
檢查:絲扣良好,表面無裂紋、磨損。
試驗:以2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
(8)電動及機動卷揚機。使用前要進行第(3)項檢查,6個月進行全面檢查一次,一年全面進行試驗一次。
檢查:
1)齒輪箱完整,潤滑良好。
2)吊桿靈活,鉚接處螺絲無松動或殘缺。
3)鋼絲繩無嚴重磨損現(xiàn)象,斷裂根數(shù)在規(guī)程規(guī)定范圍以內(nèi)。
4)吊鉤無裂紋變形。
5)滑輪滑桿無磨損現(xiàn)象。
6)滾筒凸緣高度至少應比最外層鋼絲繩索的表面高出該繩索的一個直徑,吊鉤放到最低位置時,滾筒上至少剩有5圈繩索。鏈索固定良好。
7)機械轉動部分防護罩完整,開關及電動機外殼接地良好。
8)卷揚限制器在吊鉤開起距起重構架300毫米時自動停止。
9)荷重控制器動作正常。
10)制動器靈活良好。
試驗:
1)新安裝的或經(jīng)過大修的以1.25倍容許工作荷重吊起100毫米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后,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動力試驗,制支性能良好,且無顯著的局部延伸。
2)一般的定期試驗,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靜力試驗。
(9)千斤頂
檢查:
1)頂重頭形狀能防止物件的滑動。
2)螺旋或齒條千斤頂?shù)姆乐孤輻U或齒條脫離絲扣的裝置良好。
3)螺紋磨損率不超過20%。
4)螺旋千斤頂自動裝置良好。
試驗:一年試驗一次
1)新安裝的或經(jīng)過大修的,以1.25倍容許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務試驗后,以1.1倍容許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后,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作動力試驗,不得有裂紋。
2)一般的定期試驗,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
(10)吊鉤
檢查:
1)無裂紋或顯著變形。
2)無嚴重腐蝕、磨損現(xiàn)象。
試驗:一年試驗一次,以1.25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用放大鏡或其他方法檢查,不得有殘余變形,裂紋及裂口。
14.2.4 安全用具
(1)安全帶
檢查:
1)繩索無脆裂、斷脫現(xiàn)象。
2)皮帶各部按口完整,牢固無霉朽或蟲蛀現(xiàn)象。
3)銷口性能良好。
試驗:動荷試驗重量為120公斤,沖擊距離為2米。
檢查試驗周期:
1)每次使用前均應檢查。
2)新帶使用一年后抽查試驗。
3)舊帶每隔6個月抽查試驗。
(2)安全網(wǎng)
檢查與試驗質(zhì)量標準;
1)繩芯結構和鋼筋邊繩結構符合要求。
2)兩件相距1.5米各120公斤的重物同時由4.5米高度墜落沖擊完好,無損。
檢查試驗周期:每年一次,每次使用前進行外表檢查。
(3)安全帽
檢查與試驗質(zhì)量標準:
1)外表完整、光潔。
2)帽內(nèi)緩沖帶、帽帶齊全。
3)耐40~120℃高溫不變形。
4)耐水油、化學腐蝕良好。
檢查試驗周期:一年一次。
(4)安全帽技術性能(GB2811—81)
1)沖擊技能:在50±2℃、-10±2℃、浸水三種情況下5公斤鋼球自1米高度落下沖擊,頭模所受沖擊力最大值均為應超過500公斤。
2)耐穿透性能:在50±2℃、-10±2℃、浸水三種情況下用4公斤鋼錐自1米高度下落,鋼錐不應與頭模接觸。
3)耐燃燒性能:用GB2812—81規(guī)定火焰和方法燃燒10秒鐘,移開火焰后,帽殼火焰在5秒內(nèi)能自滅。
4)電絕緣性能:交流1200伏耐壓試驗一分鐘,泄漏電流不超過1.2毫安。
超過40毫米。卸載后變形不超過15毫米。
14.2.5? 起重機械
按勞動部頒發(fā)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程”的規(guī)定。起重機械應根據(jù)使用情況,規(guī)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術檢驗,對新安裝、拆遷、大修或改變重要技術性能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均應按廠家出廠說明書進行負荷試驗,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起重機,禁止運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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