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必須經培訓后,持有效證件上崗;
二、 必須認真學習,落實《安全生產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煤礦三大規(guī)程》遵章守紀,照章作業(yè);
三、 每班需用的爆炸物品由爆破員親自到庫房領取,當班未用完的必須退回庫房,領退嚴格按制度辦理;
四、 爆炸物品領取后,必須分箱裝入,分別運送入井到工作地點,放存在支架完整、頂板完好、避開淋水、避開電器和行人的安全地點;
五、 放炮器的鑰匙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未用的放炮母線必須扭緊短路;
六、 裝藥、聯(lián)線、放炮只準由放炮員一人進行,裝配引藥必須按需制作、嚴禁多做,未聯(lián)線前的雷管必須扭緊短路;
七、 裝藥:必須將工作地點電源停止,機具撤出安全地點后才準進行。并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
八、 爆破后的爆破隱患、由放炮員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排除,做到安全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