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遵守本單位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好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
二、協助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及時轉發(fā)安全訓練、事故預防、搶險救災文件、資料。
三、做到設備帳、卡、物相符,定期檢查,按相關要求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
四、及時了解安全訓練、事故預防、搶險救災動態(tài),以服務、支持和協調為礦井安全生產服好務。
五、做好安全工作,協助制訂和健全安全訓練、事故預防、救災責任的規(guī)章制度。
六、對來大隊考察調研、檢查工作的上級領導和工作人員提供安全優(yōu)質的服務。
七、配合搞好各種安全日常訓練、事故預防、搶險救災、儀器維護保養(yǎng)等工作。
八、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工作,并分別對其工作安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