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必須按時參加當班班前會。遲到一次處罰5元;缺席一次罰款10元。
2、 安全員在井下睡覺被礦長、生產礦長或技術員查到一次,罰款200元;如睡覺造成安全事故,視其責任輕重給予相應處罰,輕者開除礦藉,重者交由行政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3、 對支護工工作監(jiān)督不嚴,出現空幫、空頂、棚腿歪斜或梁頭高低不平,自己解釋不清或沒有正當理由的,每一架扣罰10元。
4、 安全員在上班期間中途不允許出井,必須待當班作業(yè)人員全部安全出井后方可出井。有特殊情況可打電話匯報,在電話不通時方可出井當面匯報。否則發(fā)現一次罰款10元;交接班不寫記錄,或記錄填寫不清楚,一次罰款5元。
5、 必須在下一班班前會開前10分鐘向調度室匯報井下一切情況,以便安排生產。否則,一次處罰5元,特殊情況除外。
6、 工作上不聽從礦長(包括生產、安全礦長)安排,或故意找理由塞搪,一次罰款20元。隨意指揮工人亂開巷道,每次罰款30元。
7、 當班出現的隱患或日常工作,能在當班處理的不安排給當班班長處理,故意推諉,拖延給下一班處理,每出現一次,罰款30元。
8、 虛報、假報返修、更換支架數量,每謊報一架,罰款100元。
9、 保證防塵管路系統的正常使用,并監(jiān)督使用好防塵水,非特殊情況一次罰款5元。
10、 見工人違章作業(yè)而不制止,視情節(jié)輕重給相應的罰款(5~200元)。
11、 瓦檢員、安全員必須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在安全問題上瓦檢員必須服從安全員。其中任何一人故意尋找借口,不配合工作,一次處罰責任人30元。
12、 安全員脫崗,一次罰款50元;無故曠工,每天處罰50元,特殊情況需礦領導批準。
13、 安全員每月請假不得超過4天,超過一天者扣罰20元/天,并將這20元獎給當天代班人。非特殊情況的請假必須提前10小時,請假必須有假條,沒有假條的請假不作數。
14、 特殊情況的停班,安全員必須按時到礦報到,聽候安排,否則按曠工處理。
15、 對井下各地點應做巡回檢查,對檢查出的重點隱患必須在現場督促處理,否則一次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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