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安全生產(chǎn)負責人在法人代表的領導下,對法人代表負責,按我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領導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學習和掌握《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以及其它相關法律和法規(guī),并按我單位安全管理的要求領導和協(xié)調(diào)各部門的工作。
3、負責指導安監(jiān)處編制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手冊》及提出對其修改的意見。
4、提出聘用我單位特種設備管理層人員和制定相關獎懲方案。
5、參與并指導我單位對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6、審批我單位特種設備的更新改造和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