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工種依據國家或省煤炭管理部門確定的崗位為準。
2、公司相關單位有特殊工種崗位的,必須確定人員名單,報職工培訓中心參加具有國家三級以上資質培訓中心的培訓,辦理《特殊工種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3、已經辦理了《特殊工種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不得隨意調崗。
4、對于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接受規(guī)定的復訓,成績合格,否則吊銷資格證書。
5、增加或減少特殊工種崗位的單位,必須及時向職工培訓中心提出申請,以便及時組織培訓或刪減人員。
6、《特殊工種操作資格證書》原件由職工培訓中心存檔留存,職工持塑封復印件上崗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