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動扶梯的管理:
1.1教育乘客懂得正確的乘梯方法,并裝好告示牌和粘貼注意事項。
1.2不要讓小孩在自動扶梯上和附近玩耍。
1.3注意梳齒是否損壞,當梳齒有兩齒以上損壞時必須立即更換。若梳齒間有異物應立即清除。
1.4要在自動扶梯周圍的隔柵和樓頂之間裝防護板。
1.5在端部護壁板上粘貼有安全標記的象形圖案。
1.6萬一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停機,報告管理處,由專門的技術人員修復。
1.7每年要向主管驗收部門提出申請復驗報告。
2自動扶梯維護保養(yǎng):
2.1扶梯傾角不應超過30度,但高度不超過6M,速度不超過0.5M/S時傾角,可增加到35度。
2.2傾角≤30度的自動扶梯,運行速度應≤0.75M/S,傾角>30度又≤35度時,速度應≤0.5M/S。
2.3階梯以上自由空間高度應大于2.3米。
2.4扶手帶運行速度與階梯運行速度差≤2%。
2.5扶手帶各部分結構應保證不能正常的站人。
2.6除階梯、扶手帶以外其他運行部件均應封閉,允許有透氣孔;但不能通過透氣孔接觸任何運動部件。
2.7上、下梯口,上、下機倉應裝急停開關,有總電源開關可除外,急停開關應有明顯的顏色或標記。
2.8任何乘客可以接觸到的凹凸部位不得有銳邊。
2.9階梯部位裙腳板應平整光滑,聯(lián)接應為對稱。
2.10扶手帶與其導軌在任何情況下間隙不超過8MM。
2.11扶手帶入口離地面高0.1-1.1M。
2.12扶手帶入口處應有防護裝置防止異物卷入,當異物卷入,扶梯自動停止運行。
2.13階梯與扶手帶垂直距離為0.9-1.1M。
2.14著陸區(qū)進出梳齒的階梯應作不小于0.8M的水平運動;速度超過0.5M/S或起升高度超過6M應增至1.2M,速度超過0.65M/S,允許增至1.6M.
2.15著陸區(qū)水平運動階梯水平高度小于4MM。
2.16兩階梯在任何使用過程中間隙不大于6MM。
2.17圍裙板和階梯之間隙4MM;兩邊間隙之和不大于4MM。
2.18梳齒合深度大于6MM,垂直方向呲合間距小于4MM。
2.19梳齒連續(xù)斷齒不超過2個,總斷齒不超過3個。
2.20上下著陸區(qū)左右裙板應裝設安全開關,當異物進入時停止扶梯運行。
2.21梯梳板應裝設安全開關,當異物進入時,停止扶梯運行。
2.22空載下行時制動距離:
額定速度:0.5M/S?? 制動距離:0.2~1.1M
額定速度:0.65M/S? 制動距離:0.3~1.3M
額定速度:0.75M/S? 制動距離:0.35~1.5M
2.23制動器應為常閉式制動器,在失壓或控制回路失壓下自動作用。
2.24每臺自動扶梯至少由一臺獨立原電動機驅動。
2.25階梯至少應由兩條鏈條驅動,并分別置于階梯兩端。
2.26連接階梯與制動鼓之間應用非摩擦傳動(如軸、齒輪、鏈條等),如用梯形帶應有輔助制動器,禁止使用平皮帶。梯形皮帶至少有三根,傳動部件安全系數(shù)應達5。
2.27階梯鏈應有防止斷裂、過分拉長或非故意縮短的安全開關。
2.28制動器與驅動鏈輪之間采用鏈條傳動時,應有防止該傳動鏈條斷裂的安全開關。
2.29公共用途的扶梯如制造廠不能保證扶手斷裂載荷大于25Kg時,應裝斷帶開關,且保證功能可靠。
2.30應有防止意外反向運行的保護裝置,功能可靠。
2.31絕緣測試:
動力安全裝置電路≥0.5兆歐;
其他電路(控制、照明、信號)≥0.25兆歐。
2.32機架、控制箱應有良好接地,接地線應用黃綠雙色線。
2.33在機倉或控制屏應裝有能切斷電動機、控制器和控制電路電源的電源總開關。
2.34電動機應裝有手動復位過載保護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