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道路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跨越道路專項施工方案,報監(jiān)理和建設單位審查批準。建設單位組織聯(lián)系道路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協(xié)商辦理施工或封鎖道路的相關手續(xù)。
跨越道路施工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1)應根據(jù)道路交通的實際需要設置施工標志、路欄、錐形交通路標等安全設施,夜間應有反光或施工警告燈光信號,必要時應使用信號或派旗手管制交通。行車道前方應設置限位門架,禁止超高、超寬車輛通行,支架支墩應設置防撞墩加以保護。
(2)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yè)道路,施工單位應當協(xié)助當?shù)毓矙C關交通管理部門做好交通安全監(jiān)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3)跨越公路架設橋梁時,梁體落位前,應封鎖該行車道交通,落位穩(wěn)定后恢復交通。
(4)應采取防護棚等防墜落設施以防止落物傷及行人和車輛。
(5)施工作業(yè)完畢,施工單位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jīng)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復通行。
(6)安全設施的具體設置內容應符合《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一1999)的要求,并依據(jù)“道路施工安全設施設置示例”進行布置。
(7)公路橋或人行天橋跨越鐵路時,應做好安全防護。為保證高速鐵路列車的安全運行,應確保高速鐵路防拋網(wǎng)的施工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