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機組小修過程中,由于工作人員嚴重違章、擅自擴大工作范圍,安全監(jiān)督不到位,發(fā)生了一起電氣檢修人員誤登220kV帶電瓷瓶,險些造成人身傷亡惡性事故。事故暴露的問題值得深思。
1個別單位或個人對安全的認識很膚淺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執(zhí)行了這么多年,但部分企業(yè)的事故率還有上升或重新抬頭的現(xiàn)象。造成這種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個別單位或個人對安全的認識很膚淺。有人認為,安全工作是虛的,安全管理就是掂著安全帽溜溜圈,找找茬,罰罰款,是人人都能干的工作;安全措施就是擺擺樣子給人看;重要的是效益,是工期,是進度,是領導印象?;谶@種認識,使安全管理工作長期流于形式,局面混亂,危機四伏。
隨著我國加入WTO,安全管理同樣存在著與國際接軌的問題,向“健康、安全、舒適、衛(wèi)生、環(huán)保”的大安全形式過渡是必然的趨勢。超大型施工機械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廣泛應用,更需要高層次的安全監(jiān)督和管理人員,現(xiàn)場施工技術人員不但要有熟練的業(yè)務技能,還要有使用這些設備的安全知識。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門綜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管理、救護、心理、協(xié)調(diào)及相關的自然學科。對安全管理工作不去研究、學習和探索,安全管理工作就會停滯不前,甚至倒退。長此以往,就應了那句“不出事故是僥幸,出了事故是必然”的話了,由此可見,安全宣傳和培訓工作還任得道遠,“安全就是效益”的內(nèi)涵還需要很多同志去作深層次的理解和體味。
2安全責任制有待進一步落實
認真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是我國安全管理制度中很重要的一環(huán)。國務院還是在此基礎上出臺了《特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這些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對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但在個別單位或部門,卻仍存在著責任制虛掛,落實不到位的現(xiàn)象。
從“非典”防止的工作中可以看到,正是由于國家的高度重視和對各級行政追究責任制的真正落實,才筑起一道堅固的防“典”大堤,才使“非典”得以控制。如果在各行各業(yè)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都能象預防“非典”那樣重視、落實和考核責任制,事故就不會接二連三地發(fā)生,安全局面就會有根本好轉。
安全管理工作要實現(xiàn)“三零一保”,就必須把保安全提高到政治的、社會的公共安全的高度上去認識,就要把現(xiàn)場危險點分析與預控及安全措施真正落實到位。只有這樣,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真正上臺階,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才有保障。
(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