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培訓并持有駕駛執(zhí)照的司機方可開車;
2、 在開車前檢查各控制和警報裝置,如發(fā)現損壞或有缺陷時,應在修理后操作。
3、 搬運時不應操過規(guī)定負荷,貨叉須全部插入貨物下面,并使貨物均勻放在貨叉上,不許用單個貨叉尖挑貨物;
4、 平穩(wěn)地進行起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的或光滑的路面,轉向時須減速;
5、 裝物行駛應把貨物放低,門架后傾;
6、 坡道行駛應小心行駛,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上行駛時,上坡應向前行駛,下坡應后退行駛,上、下坡忌轉向,叉車在行駛時,請勿進行裝卸作業(yè);
7、 行駛時應注意行人,障礙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車上方的空隙;不準人站在貨叉上,車上不準載人;
8、不準人站在貨叉下,或在貨叉下行走;
9、不準從司機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縱車輛和屬具;
10、不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貨物,小心搬運尺寸較大的貨物;
11、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門架叉車應注意上方貨物掉下,必要時須采取防護措施;工作時應盡量使用架后傾,并在最小范圍內作前后傾;
12、加燃油時,司機不要在車上,并使發(fā)動機熄火,在檢查電瓶或郵箱液位時,不要點火;
13、離車時,將貨叉下降著地,并將擋位手柄放在空擋位置,發(fā)動機熄火并斷開電源,將手柄制動拉好,在坡道停車時,還須墊塊墊住車輪。
14、車輛使用過程中嚴禁在綠色通道上通過或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