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xù),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事項。
2、操作前應松開夾軌器,按規(guī)定的方法將夾軌器固定。清除行走軌道的障礙物,檢查路軌兩端行走限位止擋離端頭不小于2~3m,并檢查道軌的平直度、坡度和兩軌道的高差,應符合塔機的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縫等現(xiàn)象。
3、軌道安裝后,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3.1.兩軌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3.2.縱向和橫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3.軌距與名義值的誤差不大于1/1000,其絕對值不大于6mm。
3.4.鋼軌接頭間隙在2~4mm之間,接頭處兩軌頂高度差不大于2mm,兩根鋼軌接頭必須錯開1.5m。
4、檢查各主要螺栓的緊固情況,焊縫及主角鋼無裂紋、開焊等現(xiàn)象。
5、檢查機械傳動的齒輪箱、液壓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標準。
6、檢查各部制動輪、制動帶(蹄)無損壞,制動靈敏;吊鉤、滑輪、卡環(huán)、鋼絲繩應符合標準;安全裝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變幅限位及大鉤保險等)靈敏、可靠。
7、操作系統(tǒng)、電氣系統(tǒng)接觸良好,無松動、無導線裸露等現(xiàn)象。
8、對于帶有電梯的塔機,必須驗證各部安全裝置安全可靠。
9、配電箱在送電前,聯(lián)動控制器應在零位。合閘后,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
10、所有電氣系統(tǒng)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每20m作一組接地不得與建筑物相連,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歐)。
11、起重機各部位在運轉中1m以內不得有障礙物。
12、塔式起重機操作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或試車,確認無誤方可投人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