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室主任領導下,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條例和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
2)負責全段機械動力設備的綜合管理和除大機、檢測設備以外設備的管理工作并負責“1152—11-1”機械動力設備運用維修科目的成本支出。根據分局設備大檢查的要求,按鐵道部設備管理優(yōu)秀單位評選標準進行管理。
3)負責機械動力設備的前期管理和基礎管理工作,建立設備臺帳,卡片及設備檔案,熟悉設備的性能、原理、技術標準和檢修方法。
4)做好購置和自制設備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充分挖掘設備潛力,提高設備利用率。
5)掌握設備的數量、動態(tài)、技術狀況、使用和安全情況。按時完成各項設備管理經濟技術指標,收集數據,填入設備檔案,并做好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填報設備報表。
6)搞好設備的管、用、養(yǎng)、修工作,采用多種維修方式,使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tài),提高設備完好率。
7)負責組織設備大檢查、春檢、秋檢和設備質量鑒定工作,收集資料,統一上報。開展紅旗設備評比,總結經驗,表彰先進。
8)按時編制提報設備購置、大修、更新、改造計劃和設備檢修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9)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推廣和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10)做好設備管理、使用和維修人員技術業(yè)務培訓的講課工作。
11)掌握設備事故和故障情況,參加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資料存檔工作,呈報有關報告。
12)制定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檢修工藝。
13)按時提報或審核材料計劃,到料驗收。
14)負責附屬車輛的檢修工作,及時聯系安排各種修程,負責“1112”附屬車輛檢修費用的科目支出。
15)負責“1152—6”短途運輸成本科目的支出。
16)負責基建工作。
17)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