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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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高速公路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部第五工區(qū)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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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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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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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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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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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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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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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yè)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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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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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 人員□ 材料□ 工序□ 工種□ 工班□ (在選項內(nèi)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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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邊坡防護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 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配戴安全帽,高邊坡作業(yè)必須配戴安全帶。
2. 高邊坡作業(yè)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子。
3. 高邊坡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nèi),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4. 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高空作業(yè)。
5. 高邊坡防護作業(yè),必須搭設牢固的腳手架。
6. 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厘米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yè)。如使用梯子,應有人監(jiān)護或設置圍欄。
7. 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支撐和未固定的構(gòu)件上行走或作業(yè)。
8. 噴漿設備使用前應檢查、使用后應洗凈、噴頭堵塞、疏通時不準對人。
9. 輸送管道各接頭應連接牢固,并設有牢固的支撐,盡量減少管道長度和彎管數(shù)量,管道上不得加壓或懸掛重物。
10.砌石工程必須自下而上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腳手架上進行,抬運石塊上架,跳板應堅固,并設防滑條。
11.抹面、勾縫必須先上后下,嚴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架上作業(yè)時,架下不準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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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交底人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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