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一般性內容:
1、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集中精力,堅守崗位,未經專業(yè)培訓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yè)。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處向下投扔物料。
3、嚴禁酒后登高作業(yè),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4、禁止隨意拆除、挪動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消防器材及電器設備等。
針對性交底內容:
1.電鋸、電刨等要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嚴禁使用一機多用機具;
2.電鋸、電刨等木工機具要有專人負責,持證上崗,嚴禁戴手套操作,嚴禁用竹編板等材料包裹鋸體,分料器要齊全,不得使用倒順開關;
3.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嚴禁戴手套使用錘、斧等易脫手工具;
4.圓鋸的鋸盤及傳動部應安裝防護罩,并設有分料器,其長度不小于50cm,厚度大于鋸盤的木料,嚴禁使用圓鋸;
5.支模時注意個人防護,不允許站在不穩(wěn)固的支撐上或沒有固定的木方上施工;
6.支設梁、板、柱模板模時,應先搭設架體和護身欄,嚴禁在沒有固定的梁、板、柱上行走;
7.搬運木料、板材和柱體時,根據其重量而定,超重時必須兩人進行,嚴禁從上往下投擲任何物料,無法支搭防護架時要設水平等網或掛安全帶。
8.使用手鋸時,防止傷手和傷別人,并有防摔落措施,鋸料時必須站在安全可靠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