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前,應對施工區(qū)域內存在的各種障礙物,如建筑物、道路、溝渠、管線、防空洞、舊基礎、墳墓、樹林等。凡影響施工的均應拆除,清理或遷移,并在施工前妥善處理,確保施工安全。
2、 人工開挖時,兩人操作間距應保持2-3M,并應自上而下挖掘,嚴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相鄰基坑深淺不等時,一般應先深后淺的順序施工,否則應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對先施工的淺坑可能產生的危害并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3、 上下坑溝應先挖好階梯或設木梯,不應踏土壁及其支撐上下。
4、 用挖土機施工時,挖土機的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進行其它工作,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大于10M,挖土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yè)。
5、 基坑開挖應嚴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時應隨時注意邊坡的穩(wěn)定情況,如發(fā)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象,要及時進行支撐或改緩放坡,并注意支撐的穩(wěn)固和邊坡的變化。
6、 深基坑四周設防護欄桿,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
7、 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項目,防止挖方超挖,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紅燈警示。
8、 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發(fā)現有文物、古跡遺址或化石等,應立即保護現場和報請有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