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 | 山水龍城A區(qū)1~4#樓及車庫 | 分部工程 | 主體工程 | |
分項工程(工種)名稱: 塔吊安全交底 | ||||
交底內(nèi)容: 1、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不允許疲勞作業(yè)。 2、每臺塔吊要設(shè)置一名專職指揮工指揮,司機必須得到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塔吊司機必須按電鈴,發(fā)信號。塔吊司機要每天檢查鋼絲繩有無磨損,是否安全可靠。 3、起吊鋼筋、鋼管時,規(guī)格必須統(tǒng)一,不準長短不一,不準一點起吊,運輸鋼模板、紅磚材料時等必須用鋼筋籠,起吊時,檢查吊鉤等是否牢固,起吊速度要均勻。 4、塔吊往下運輸時,不允許堆積的集中荷載過大,要均勻布置于整個排架上。 5、塔吊往下運輸時要避免經(jīng)過人的上方。 6、夜間施工時要求充分的照明。 7、塔吊起重時,不允許超過額定起重量80KN.m。工作休息或下班時,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8、起重機必須有可靠接地,所有電氣設(shè)備外殼都應(yīng)與機體妥善連接。 9、下雨天要及時排除基座底部的積水。 10、大風(fēng)天不允許作業(yè)。 | ||||
技術(shù)負責(zé)人: ? ? ????????? 年? 月? 日 | ?交底人: ? ? ??????????? 年? 月? 日 | 接底人: ? ????? ???? ??? ? 年? 月? 日 | ||
注:1、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shù)交底與各工種交底(分盒目錄第四盒中除第8項外)均用此表。
2、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shù)交底由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督并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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