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1.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回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2.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燈具不得低于2.4m。
3.路燈的每個燈具應單獨裝設熔斷器保護。燈頭線應做防水彎。
4.熒光燈管應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鏈。懸掛鎮(zhèn)流器不得安裝在易燃的結構物上。
5.鈉、鉈、銦等金屬鹵化物燈具的安裝高度宜在5m以上,燈線應在接線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燈具表面。
6.投光燈的底座應安裝牢固,按需要的光軸方向將樞軸擰緊固定。
7.螺口燈頭及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頭相邊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
2)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抽傷和漏電。
8.燈具內的接線必須牢固。燈具外的接線必須做可靠的絕緣包扎。
9.暫設工程的照明燈具宜采用拉線開關。開關安裝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拉線開關距地面高度為2~3m,與出、入口的水平距離為0.15~0.2m。拉線的出口應向下。
2)其他開關距地面高度為1.3m,與出、入口的水平距離為0.15~0.2m。
嚴禁將插座與搬把開關靠近裝設;嚴禁在床上裝設開關。
10.電器、燈具的相線必須經(jīng)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
11.對于夜間影響飛機或車輛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機械設備,必須安裝設備醒目的紅色信號燈。其電源應設在施工現(xiàn)場電源總開關的前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