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工必須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各級政府制訂的條例、規(guī)章制度等。爆破必須根據安全技術設計。
2、爆破物品在使用前,后必須清點,嚴格當日領用、當日清退,并記入班報表,對失效(啞炮處理)的爆炸物品,也應記入班報表。嚴禁亂丟亂放,工地應配雷管箱并上鎖。
3、起爆藥包加工應在房內或安全地點進行,無關人員一律得在場,加工時嚴禁吸煙工其他煙火。
4、導火索插入雷管后,應用雷管卡緊器卡緊,嚴禁用其他鉗子卡、小木棒塞和用牙咬等辦法來聯(lián)接導火索和雷管。起爆藥包需要多少加工多少,加工好的起爆藥包必須妥善保管,嚴禁亂放。
5、導火索要根據炮眼深度、數(shù)目、躲起爆安全距離和點炮時間而定,無絕對安全把握情況下,導火索最短不得少于1.2米。
6、向炮眼內裝藥時,應有木炮棍裝填,嚴禁使用鐵制工具,不可用力過猛,不得沖擊起爆藥包或從起爆藥包中拉動雷管。
7、點炮前應檢查,無關的人與物是否已經撤離安全距離以外,并用哨子報警。確認安全后才能點炮。
8、點炮時必須有專人指揮,點炮數(shù)目在兩個以上時,禁止使用火柴、香煙等點火、應使導火索點。巷道井下一人只準點5根(組),露天只準點10根(組)。
9、點炮后爆破手必須仔細聽清炮響數(shù)目,如炮響數(shù)目與點炮數(shù)目不符或不清時,應根據導火索燃速,確定進入爆破區(qū)檢查時間,但最少應等到最后一個炮響后30分鐘。
10、放炮后,不管有無啞炮,爆破員必須對爆破現(xiàn)場進行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吹哨子解除警報。
11、處理啞炮時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在場,禁止用壓縮空氣吹炮泥,雷管炸藥,禁止炮眼中拔出或掏出炸藥雷管??捎闷鸨幹匦缕鸨?/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