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吊工在工作中應集中精力。不準吸煙、打電話、吃東西、看刊物、閑談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2、喝酒或吃藥后不準開行車,嚴禁帶情緒進行行車操作。
3、嚴防運行中兩行車相撞。
4、行車啟動前和運行中接近同跨鄰車以及運行路線上有人時都必須發(fā)出報警信號。吊運物體不準從設備和人員上面通過;被吊物距離地面不得超過60厘米(特殊情況除外)。
5、在吊運物體時,除停止信號外司機只能聽從一人指揮。指揮者必須佩有袖標、口哨等指揮工具。當多人指揮時,應立即停車。確定指揮人后方能開始工作。
6、無論任何人發(fā)出停止信號,行車工都必須無條件服從,并停車查詢原因。
7、行車運行時,嚴禁在小車上工作或在大梁上行走。
8、提升吊鉤時,不得超出規(guī)定的行程。大小車運行至兩端擋板前,必須減速,停車。不準撞擊擋板。
9、行車合閘前,應保證所有控制器在零位。操作時控制器必須逐檔操作,檔次間的移動應有一定的時間間隔,以免電動機承受過量負荷。
10、行吊工必須隨時觀察運行中的“C”形鉤、安全銷有無串動現(xiàn)象。
以免“C”形鉤脫落。
11、行車運行中如發(fā)生停電以及設備損壞等突發(fā)情況和行吊工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迅速將控制器電源關閉。
12、行吊工必須熟知鋼絲繩、吊索使用的報廢標準。
13、行吊工要嚴格遵守高空作業(yè)規(guī)定。絕不允許從行車上往下扔器件和雜物。
14、嚴禁使用行車歪拉斜吊。
15、禁止吊運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化學品。
16、行吊工在安全和嚴格遵守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操作中應該做到穩(wěn)、準、快:
(1)穩(wěn):行吊工在操作過程中必須做到起動、制動平穩(wěn),吊鉤、吊具和吊物不游擺。
(2)準:在操作穩(wěn)的基礎上,吊鉤、吊具和吊物應準確的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
(3)快:在穩(wěn)、準的基礎上、協(xié)調(diào)相應各機構動作,縮短循環(huán)時間,保證行吊不斷連續(xù)工作,提高生產(chǎn)效率。
17、行吊工要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規(guī)定:
(1)指揮信號不明確或違章指揮不吊。
(2)安全裝置不齊全或有動作不靈敏、失效者不吊。
(3)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不吊。
(4)紙卷或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5)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6)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不吊。
(7)斜拉拽吊紙卷或其它物體不吊。
(8)棱角物體無防切割措施不吊。
(9)被吊物埋在地下,與地面建筑物或設備有鉤掛不吊。
(10)易撒落物體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