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設計圖樣規(guī)定用氣體代替液體進行耐壓試驗外,不得采用氣壓試驗。
2.氣壓試驗前,要復查有關技術文件,制定試驗方案,確定試驗壓力,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jīng)技術負責人和安全技術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
3.氣壓試驗場地應設在地坑內(nèi)或采取對試驗人員保護的掩體。試驗區(qū)設警示標志,禁止人員通過和接近。
4.氣壓試驗時所用空氣應為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氣溫不低于15℃。禁止對有殘留易燃氣體或液體的容器采用空氣作試驗介質(zhì)。
5.試驗前應檢查緊固件是否安全、可靠和緊固。
6.升壓檢查程序,緩慢升壓至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10%,保持10分鐘,然后對所有焊縫和連接部分進行初次檢查,合格后繼續(xù)升壓到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50%,再次檢查,其后按每級為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10%的級差逐級升壓到試驗壓力,保持10~30分鐘,然后降至設計壓力,保持30分鐘,同時進行檢查。禁止急劇升壓和超過試驗壓力。
7.當升壓超過設計壓力時,任何人不得接近容器,試驗人員應避至安全處觀察。
8.升壓過程中如發(fā)觀容器裂紋、鼓包,變形泄漏,應在停止試驗的同時卸壓,查明原因和修復后再進行試驗。
9.當容器載壓時嚴禁擰緊、拆卸螺栓和錘擊敲打。
10.試驗完畢對容器的卸壓應緩慢進行,嚴禁不卸壓中斷試驗或離人。
——摘自《機械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