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機車司機必須是經(jīng)過培訓,懂得一般機械、電氣常識,并且取得上崗證,方可操作,嚴禁無證操作。工作前,必須檢查制動器、喇叭、燈光、電瓶電壓、電流是否正常,有異常時,應予修理更換,禁止帶“病”作業(yè)。
2. 啟動前,查看機車的車輪下有無墊塊等障礙物,車身有無油脂或易燃物附在上面,各箱體與車體連接是否牢固。
3. 司機必須服從調車員的指揮,信號不清楚時,嚴禁擅自開車。坡度停車時,在氣制動的同時,應將手輪處于制動狀態(tài),還需用阻車器楔緊車輪,以免溜車。
4. 起動時,應鳴笛示警,運行中,司機注意力要集中,頭、手、腳不得伸出門、窗外。運行速度不得超過8KM/H,并要隨時注意機車運行前方線路情況及其它設施、雜物有無侵界,機車上不準搭乘非工作人員。同時,嚴禁長時間超低速運行。
5. 吊車、摘掛、安放阻車器等工作必須由專人負責,禁止用其它任何物體代替聯(lián)接銷和聯(lián)接桿的使用。
6. 機車、礦車、管片車、平板車嚴禁違章載人,嚴禁酒后開車,嚴禁開英雄車、嚴禁開堵氣車。在工作中嚴禁嬉戲打鬧,嚴禁無令開車。
7. 機車在運行中司機要時刻注意前后方的情況,并且保證前后兩車距離不小于100米。
8. 司機要注意機車有無異味和異常的情況,如有應立即停車處理,并報告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9. 蓄電池電量不足時,應及時更換電池 ,更換電池時,連接導線要牢固,同時注意短路。電池蓋上嚴禁放置重物,以防蓋板變形,使電池產(chǎn)生短路,發(fā)生事故。
10. 當 隧道有積水時,水面淹過軌道面時,嚴禁機車通過。必須排水后,再運行通過。
11. 每班司機都必須認真填寫機器運轉記錄。
12. 司機、調車員應注意保護環(huán)境,工作中的雜物不能亂丟,應統(tǒng)一收集,下班后送到指定的地方存放,進行統(tǒng)一的處理,以免污染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