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保證順利生產、提高設備的運轉率、操作人員必須在認真巡檢的基礎上,隨時發(fā)現(xiàn)問題,解決各類問題,使崗位巡檢制度化、標準化、規(guī)范化操作。
2 適用范圍:
燒成工段窯巡檢工
3 引用標準:
《勞動安全衛(wèi)生國家標準》
4 所在崗位存在的職業(yè)健康安全風險:
??? 高溫燙傷、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物體打擊、觸電、粉塵、噪音、摔傷、墜落、碰傷、掛傷、砸傷、夾傷、頂傷、釘傷、壓傷、切傷、刺傷等安全風險。
5 安全技術要求:
5.1 上班前要充分休息好,四小時內不準喝酒,上班前要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嚴禁穿高跟鞋、拖鞋上崗,并做好作業(yè)期間的一切準備工作。
5.2 接班時必須檢查設備和工作場地,檢查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排除故障隱患,確保設備和人身的絕對安全。
5.3 接班及班中應特別注意檢查各擋鐵,如發(fā)現(xiàn)擋鐵開焊、松動應及時報告值班長,防止掉落傷人,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嚴禁從平臺任何部位往下扔東西和清掃雜物,如許可后也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
5.4 工作中必須堅守崗位,精心操作,不準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對玩忽職守、違章作業(yè)造成人身或設備事故者,要依據情節(jié)給予經濟制裁或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5.5 臨時停車時間較長,需要重新點火時(特別時直接給煤時),人員要離開窯門,以免“回火”燒傷人。
5.6 停窯檢修時,需打開要門時,先確認輔助傳動電機抱閘、離合器無問題并設專人監(jiān)護,上窯時必須腰拴安全帶、頭戴安全帽,以確保人身安全。
5.7 進入窯內打窯皮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其他人員進窯必須和窯巡檢工聯(lián)系好方能進窯。
5.8 調整托輪,使用大錘時要認真檢查,錘頭不得松動,錘把不得有裂痕,打錘時其余人員應遠離,防止打偏或錘頭脫落傷人。
5.9 從事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拴安全繩、系安全帶,頭戴安全帽,凡屬危險作業(yè)必須有人監(jiān)護。
5.10 往活墊板內抹油時,要站在被動輪外方;要不斷清理設備漏油,以防滑倒。
5.11 停窯檢修時間內需要翻窯時,必須前后、上下、窯內、窯外聯(lián)系好,方準開車,非本崗位人員不準開車。
5.12 在打磚、打窯皮時,安全帽、防護皮鞋、手套缺一不可,并設專人監(jiān)護安全,防止自動脫落傷人。
5.13 檢修前檢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好用,打窯皮、打磚、撬磚時,其余人員必須在5米以外,防止錘頭打偏、脫落及窯皮塊、磚塊崩起傷人。
5.14 在生產和檢修時,發(fā)現(xiàn)有危機人身和設備安全的重大隱患時,有權先停止操作或“緊急停車”后再上報。對違章指揮者,崗位有權拒絕執(zhí)行。
5.15 嚴禁不戴防護面具觀察窯內情況。
6相關文件: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6.2《水泥廠重大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匯總表》
6.3《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健康監(jiān)督管理暫行規(guī)定》
7 記錄:
7.1《崗位巡檢記錄》
7.2《潤滑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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