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焊接與切割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按規(guī)定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作業(yè)前,應對設備進行檢查,確保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作業(yè)結束后應清理場地、消除焊件余熱、切斷電源,仔細檢查工作場所周圍及防護設施,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2)作業(yè)時,應有防止觸電、灼傷、爆炸和金屬飛濺引起火災的措施,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不得利用管道、設備、容器、鋼軌、腳手架、鋼絲繩等作為臨時接地線(接零線)的通路。
(3)在金屬容器內(nèi)、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容器、管道進行焊接與切割時,無可靠安全保障措施禁止焊割。凡密封、有液體壓力、氣體壓力及帶電的設備的容器、管道不應焊割。
(4)禁止在貯存易燃易爆的液體、氣體、車輛、容器等的庫區(qū)、混凝土地面上、油漆未干的結構和其他物體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5)在距焊接作業(yè)點火源10m以內(nèi),在高空作業(yè)下方和火星所涉及范圍內(nèi),應徹底清除易燃物品。如不能撤離,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隔絕火星與易燃物接觸。風力超過5級時禁止在露天進行焊接或氣割。風力5級以下、3級以上時應搭設擋風屏,以防止火星飛濺引起火災。
(6)焊接和氣割的工作場所光線應保持充足。工作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金屬容器或潮濕地點工作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7)在潮濕地方、金屬容器和箱型結構內(nèi)作業(yè),焊工應穿干燥的工作服和絕緣膠鞋,身體不應與被焊接件接觸,腳下應墊絕緣墊。在金屬容器中進行氣焊和氣割工作時,焊割炬應在容器外點火調(diào)試。嚴禁將行燈變壓器及焊機調(diào)壓器帶入金屬容器內(nèi)。
(8)離地面1.5m以上進行焊割作業(yè)應設置腳手架或?qū)S米鳂I(yè)平臺,并應設有1m高防護欄桿,腳下所用墊物要牢固可靠。高空焊割作業(yè)須設監(jiān)護人,焊接電源開關應設在監(jiān)護人近旁。
(9)氣瓶應放置在通風良好的場所,不應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與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或火源的距離一般不應小于10m(高處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同時使用兩種氣體進行焊接或切割時,不同氣瓶減壓器的出口端都應裝上各自的單向閥,以防止氣流相互倒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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