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電梯在發(fā)生下述三種嚴重情況時,須經(jīng)有部門嚴格檢查,修復鑒定后方可使用:
⑴? 當電梯發(fā)生嚴重沖頂和撞底時;
?、? 發(fā)生地震時;
微震和輕震對電梯的破壞不大,但轎廂或?qū)χ貙аビ锌赡苊撻_導軌或一部分電線被切斷,此時開動電梯就會引
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 發(fā)生火災時:
把各層廳門關(guān)閉,防止火勢向其他層樓蔓延,將電源切斷。
12.不可用身體或腳來代替手操作,更不可利用物體吊在控制開關(guān)上或塞住控制開關(guān)來開動電梯上下行駛。
13.當電梯在運行時,應絕對禁止揩拭,潤滑或維修機件(在檢修時例外,但要做好安全措施)。
14.不允許乘客電梯經(jīng)常作為載貨電梯使用。
15.不允許裝運易燃、爆炸的危險物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jīng)技術(shù)部批準,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16.嚴禁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用檢修速度作為正常行駛。
17.不允許撳檢修、急停按鈕作為正常行駛中消除信號之用。
18.不允許開啟轎廂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來裝運長物件。
19.在等待裝物或人員時,其他人員不可站在轎廂和井道廳門之間,應站在轎廂內(nèi)或井道廳門外面等候。
20.轎頂上部,不得放置雜物。
21.行使時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將轎廂停止,再換向啟動。
22.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起動或停止。
23.載荷應盡可能穩(wěn)妥地安放在轎廂中間,以免在運行中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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