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叉車安全使用守則
⑴ 駕駛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培訓,在熟悉并掌握叉車結構、性能的基礎上,進行裝卸作業(yè),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才能獨立駕駛叉車作業(yè),不準無證人員上車操作。
⑵ 叉車裝卸作業(yè)時,嚴禁調整機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工作。
⑶ 叉車檢查燃油或注油時,不可吸煙或接近明火。
⑷ 門架前傾時,嚴禁提升貨物;運行時門架必須后傾行駛;行車時,貨物的最低點離地應在300~400mm左右,嚴禁邊提升貨物邊行車;嚴禁載人運行。
⑸ 在額定載荷中心處嚴禁超載,更不允許超載作業(yè)。貨物位于非額定載荷中心處,按負載曲線圖確定負載量,貨物中心應與車體中心在一條線上,不許偏載。
⑹ 裝卸作業(yè)中,嚴禁一切人員在貨叉下停留。開車或起吊貨物時先鳴號。
⑺ 非緊急情況下,嚴禁突然制動,以防止在慣性作用力下,貨物拋出損壞并砸傷人,同時也嚴禁高速急轉彎。
⑻ 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下車后應熄火并將鑰匙隨身帶走。
⑼ 坡道停駛時,不準任意開出廠外或上公路干線。
2、叉車安全行駛注意事項
⑴ 出車前必須檢查制動器、轉向系統(tǒng)、操縱柄、信號裝置是否可靠,燃油、水、潤滑油是否充足。
⑵ 在行駛中遇前面有人,應在5m以外發(fā)出信號。如行人未避開時,應停駛。在喧鬧的車間行車,應不斷的發(fā)出警告信號。
⑶ 靠右行駛與其他車輛的前后距離至少大于5m、在公司主干道上行駛不得超過10m/h;在轉彎、房角、十字路口處、跨越狹窄的道路以及車間倉庫內,不得超過3km/h.
⑷ 車輛出入庫門、車間時,應下車用手開門,不允許用叉車把門頂開。
⑸ 在機床、管道、爐子、設備旁行駛時,其距離不得少于0.5m。夜間不得在無照明的道路上行駛。
⑹ 在行駛中,駕駛員不得吸煙或與他人談話。如發(fā)生事故應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通知有關部門,等候處理。
⑺ 叉車運行時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a.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b.駕駛員應精力集中,注意一切有關指示標牌,使車輛一直處于控制之中,不得托檔滑行;c.行經交叉路口或視線受阻的路段時,應減速鳴號,不允許超車;d.運行中駕駛員的身體不得超出車外,應盡量避免突然啟動、停車和高速轉彎。
⑻ 叉車后輪控制轉向,轉彎不得過急,防止“自由轉彎”的傾向,熟練掌握回轉方向盤的操作要領。
⑼ 叉車上下坡時應緩慢而勻速地運行,不得在坡道上轉彎,也不得橫跨坡度行駛。
⑽ 裝載時要掌握好貨物的重心位置。對于穩(wěn)固情況不好和重心位置高的貨物,要用鋼絲繩捆好,防止貨物崩塌和傾倒,貨物上不準站人。
⑾ 駕駛員不得用濕手和油手開車,司機座的周圍不準有雜物。
⑿ 叉車不得停放在消防道口、樓梯口及消防設備附近,也不得停放在距鐵道10m以內的地方。
⒀ 在超過7°的坡度上運載貨物應使貨物在坡上的上方。運栽貨物行駛時不得作急剎車,以防貨物滑出。
⒁ 工作一天后,應對燃油箱加油,這樣不謹可以驅出油箱內的潮氣,而且也能防止剎氣在夜間凝成的水珠溶于油液中。
⒂ 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動用叉車。為了提高叉車的使用壽命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為保持叉車最佳運行狀態(tài)和各零部正常運轉,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對本機器嚴格地進行定期保養(yǎng)。
3、預防人身傷害事故
⑴ 叉車在站臺、坡邊行駛或做業(yè)時,操作人員要格外小心,避免叉車掉下站臺或坡邊,翻車造成事故。
⑵ 叉車在修理或查找故障過程中,應兩名維修人員同時修理,互相提醒,注意安全。
⑶ 叉車配合裝卸工裝卸貨物時,應注意相互配合,避免擠手、壓腳等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⑷ 叉車做到專人專用,不允許隨意讓別人駕駛。駕駛員使用完叉車后要把自己的鑰匙取下。以免其它人員隨意使用。
⑸ 嚴禁停車后讓發(fā)動機空轉而無人看管,更不允許將貨物吊于空中而駕駛員離開駕駛位置。
⑹ 在工作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現(xiàn)象,必須立即停車檢查,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沒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繼續(xù)作業(yè)。
⑺ 每班出車前必須檢查以下各處:
①檢查燃油儲油量。
②檢查油管、水管、排氣管及各附件有無滲漏現(xiàn)象。
③檢查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達到規(guī)定的容量。
④檢查車輪螺栓緊固程度及各輪胎氣壓是否達到規(guī)定值。
⑤檢查轉向及制動系統(tǒng)的靈活住和可靠性。
⑥檢查電氣線路是否有搭鐵,接頭是否有松動現(xiàn)象,喇叭、轉向燈、制動燈及各儀表工作是否正常。以上準備工作完成后,才能開始工作。
4、叉車作業(yè)安全技術
⑴ 叉車只能搬運那些排列穩(wěn)定的貨物。在搬運超長或重心位置不能確定的物件時,要有專人指揮,格外小心。
⑵ 用貨叉叉貨時,叉距應適合于載荷的寬度,貨叉盡可能地叉入載荷下面,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wěn)定載荷,防止載荷后滑。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安全放下貨物和抽出貨叉。
⑶ 堆垛時,應采用能使載荷穩(wěn)定的最小門架后傾角,緩緩接近貨堆后,調整門架至垂直位置,并把載荷提升至高于堆垛的高度,將叉車前移,放下貨叉卸下載荷,再抽出貨叉降至運行位置,駕駛員必須確保堆成的垛是穩(wěn)定的。
⑷ 卸垛時,叉車應接近貨堆0.3m處停下,調整叉距適當,門架要垂直,把貨叉升高到能叉入貨物下,再緩緩提升貨叉,使貨物脫離貨堆,同時適當?shù)睾髢A門架,使貨物穩(wěn)定,叉車后退,將貨物移出貨堆,再將貨物降至運行位置,使門架處于適當后傾位置,開始運行。
⑸ 各種類型的叉車屬具應專車專用,不準混合使用。
⑹ 行駛中不得任意提升或降低貨叉,不得在坡道上轉彎及橫跨坡度行駛。鏟運防礙駕駛員視線的貨物,應倒開叉車。
⑺ 叉車作業(yè)中,不準將貨物升高作長距離行駛;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的方法卸貨;不準用貨叉直接鏟運危險品和易燃品等;不準用單貨叉作業(yè);不準用慣性力叉貨;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貨物;不準在岸邊直接鏟運船上貨物。
⑻ 叉運鋼板時,所叉鋼材的重心應在兩齒中間。貨叉進入鋼板下的深度,應留出貨叉根部15~20mm。對特殊鋼板,貨叉全長不及鋼板寬度的2/3時不宜操作。叉車起升后、門架不宜過分后傾,以免鋼板重量全部集中在兩叉尖。
⑼ 叉運卷鋼板時,應使貨叉兩齒并攏,貨叉兩齒伸入卷鋼板孔中。卷鋼板碼放時,要求卷鋼板之間靠緊,不留空檔。底層堆放完后,左右盡頭的卷鋼板應用楔塊物塞住卷鋼板。堆放二、三時,須將卷鋼放在第一層兩卷鋼板中間。
⑽ 叉運圓鋼時,叉取所需根數(shù)圓鋼后,門架隨即后傾。堆垛時,先對準垛頭位置,然后門架微傾,讓圓鋼自動滾落。圓鋼滾落后,用填塊塞牢。
⑾ 叉運箱裝貨物時,根據(jù)箱外重心標記,必須將重心放在叉齒間,貨叉進入深度應接觸到箱底全部枕木,先將門架后傾再起升。堆垛時,貨叉放平,然后輕輕放下。若叉巨物超過駕駛員視線應倒車行駛。若箱寬超過齒長度,在箱重小于叉車起重量的情況下,允許在叉齒前端部套上套齒,待箱底橫條(枕木)全部擱在叉齒上方可叉運。
⑿ 叉運貨盤組貨物時,叉尖應貼地,不可蹺起。叉齒尖已伸進貨盤地面下后,宜用低速檔操作,不可用高速檔沖入。貨叉起升后,如前方因貨物擋住駕駛員視線,應停止行駛。貨盤堆垛時應輕放。
⒀ 叉運油桶時,吊運油桶每此最多吊8桶,前后各4桶。桶夾夾住后,叉架方可升起,若出現(xiàn)油桶兩頭高低不平,應將叉架輕落,使油桶與地面稍稍接觸,待夾子鏈條自行調整好后再起升。
5、注意事項
五不叉:
⑴ 超負荷或重量不明不叉;
⑵ 貨物重心超過叉子中心不叉;
⑶ 單叉子不叉;
⑷ 貨物堆放不牢穩(wěn)不叉;
⑸ 進叉時可能叉壞貨物不叉。
五禁止:
⑴ 禁止行駛中突然換向;
⑵ 禁止用貨叉開關庫門;
⑶ 禁止用叉子撞擊貨件;
⑷ 禁止翻盤作業(yè)和利用慣性急速傾倒貨物;
⑸ 禁止在車上或叉起的貨件上帶人。
三個距離:
⑴ 叉車與站臺坡邊距離0.5m以上;
⑵ 兩車同方向行駛保持5m以上;
⑶ 走行過程中,貨叉升離地面300~400mm。
七處減速:
⑴ 在道口、交叉路口和不平坦的道路上行駛要減速;
⑵ 經車庫門口、倉庫門口要減速;
⑶ 下坡和轉彎時減速;
⑷ 在狹窄通道中運行和視線不清晰時減速;
⑸ 接近目標和進叉出叉時減速;
⑹ 叉運易碎貨物時減速;
⑺ 在人員、車輛較多的地方減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