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駕駛吊車必須經過特種作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后,方準上崗作業(yè),嚴禁無證操作、酒后上崗。
2、 經常調整和檢查制動器,以保證平穩(wěn)可靠。
3、 經常檢查鋼絲繩、鏈條是否有損傷,緊固螺釘是否有松動,三角皮帶和鏈條是否張緊,輪胎的壓力是否足夠。
4、 注意檢查發(fā)動機、燃油箱和各減速箱的油位,按要求定期給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
5、 作業(yè)前進行一次空負荷運轉,注意各部分是否有異常,同時注意檢查各安全裝置是否工作可靠。
6、 不得超負荷吊運,起重重量較大的貨物時,應先吊起50—100毫米,然后檢查制動器、支腿是否可靠,再繼續(xù)吊運,吊運時操縱要平穩(wěn)。
7、 操作時每開始一個動作均要鳴喇叭,以提醒周圍人員離開可能導致危險的地方。
8、 在行駛和吊運時,應經常注意各種電線,在有高壓線的場地,不應進行作業(yè),如必須時,應按照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以免發(fā)生觸電事故。
9、 吊運時不要把貨物從近旁人員上方轉過。
10、 繞在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三圈。
11、 不得用起重機的旋轉運動拖、拉貨物或障礙物,沒有把握和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拉、拔埋在地下的東西。
12、 司機和起重工應密切配合,在未掛牢和人員未離開前,不得起吊貨物。
13、 帶負荷起臂和落臂時,不得超過該起重物重量的最大幅度。
14、 在發(fā)動機未停車前,司機不得離開起重機。
15、 嚴禁在起重機沒有完全停住前,把換向器手把推向另一方。
16、 空車行駛應把吊鉤用鋼絲繩系在底架上,并稍拉緊,以減少吊臂和吊鉤跳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