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藝和物料
選用不產(chǎn)生或少產(chǎn)生粉塵的工藝,采用無危害或危害性較小的物料,是消除、減弱粉塵危害的根本途徑。
例如,用濕法生產(chǎn)工藝代替干法生產(chǎn)工藝(如用石棉濕紡法代替干紡法,水磨代替干磨,水力清理、電液壓清理代替機械清理,使用水霧電弧氣刨等),用密閉分選代替機械篩分,用壓力鑄造、金屬模鑄造工藝代替砂模鑄造工藝,用樹脂砂工藝代替水玻璃砂工藝,用不含游離二氧化硅或含量低的物料代替含量高的物料,不使用含錳、鉛等有毒物質(zhì),不使用或減少產(chǎn)生呼吸性粉塵(5μm以下的粉塵)的工藝措施等。
2.限制、抑制揚塵和粉塵擴散
可采用密閉管道輸送、密閉自動(機械)稱量、密閉設備加工,防止粉塵外逸。不能完全密閉的塵源,在不妨礙操作的情況下,應盡可能采用半封閉罩、隔離室等設施來隔絕、減少粉塵與工作場所空氣的接觸,將粉塵限制在局部范圍內(nèi),減弱粉塵的擴散。
利用條縫吹風口吹出的空氣扁射流形成的空氣屏幕,能將氣幕兩側(cè)的空氣環(huán)境隔離,防止有害物質(zhì)由一側(cè)向另一側(cè)擴散。
通過降低物料落差、適當降低溜槽傾斜度、隔絕氣流、減少誘導空氣量和設置空間(通道)等方法,抑制由于正壓造成的揚塵。
對親水性、弱黏性的物料和粉塵應盡量采用增濕、噴霧、噴蒸氣等措施,可有效地抑制物料在裝卸、運轉(zhuǎn)、破碎、篩分、混合和清掃等過程中粉塵的產(chǎn)生和擴散;廠房噴霧有助于室內(nèi)漂塵的凝聚、降落。
對冶金、建材、礦山、機械、糧食、輕工等行業(yè)的振動篩、破碎機、皮帶輸送機轉(zhuǎn)運點、礦山坑道、毛皮加工等開放性塵源,均可用高壓靜電抑塵裝置有效地抑制金、鎢、銅、鈾等金屬粉塵和煤、焦炭、糧食、毛皮等非金屬粉塵以及電焊煙塵、爆破煙塵等粉塵的擴散。
為消除二次塵源,防止二次揚塵,應在設計中合理布置,盡量減少積塵平面,地面、墻壁應平整光滑,墻角呈圓角,便于清掃;使用負壓清掃裝置來清除逸散、沉積在地面、墻壁、構件和設備上的粉塵;對炭黑等污染大的粉塵作業(yè)及大量散發(fā)沉積粉塵的工作場所,則應采用防水地面、墻壁、頂棚、構件和水沖洗的方法,清理積塵。嚴禁用吹掃方式清掃積塵。
對污染大的粉狀輔料(如橡膠行業(yè)的炭黑粉)宜用小袋包裝運輸,連同包裝一并加料和加工,限制粉塵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