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交流熔斷器》共分為7個部分,本部分是GB 15166的第5部分。
本部分規(guī)定了用于變壓器回路中的高壓熔斷器的熔斷件和其他件的配合,并給出了根據(jù)其弧前時間-電流特性和其他額定值選用這類熔斷件的導則。本標準僅涉及熔斷器的性能,每只熔斷器均按本標準通過試驗的熔斷器底座、載熔件和熔斷件的規(guī)定組合構(gòu)成。本標準也適用于電流自然零點開斷的非噴射式熔斷器。
本部分部分代替GB 15166.2-1994《交流高壓熔斷器 限流式熔斷器》。本部分與GB 15166.2-1994的主要差別:
———標準體系的差別:GB 15166.2-1994非等效采用IEC 60282-1:2005,MOD、IEC 60644:1979和IEC 60787:1983等標準,它包含了上述三個IEC標準的內(nèi)容。為貫徹國家的采標政策,修訂后的標準和IEC標準一一對應,本部分從GB 15166.2-1994中分離而成為獨立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