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標準是對GB8978—8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修訂。
修訂的主要內容是:提出年限制標準,用年限制代替原標準以現(xiàn)有企業(yè)和新擴改企業(yè)分類。以本標準實施之日為界限劃分為兩個時間段。1997年12月31日前建設的單位,執(zhí)行第一時間段規(guī)定的標準值:1998年1月1日起建設的單位,執(zhí)行第二時間段規(guī)定的標準值。
在標準適用范圍上明確綜合排放標準與行業(yè)排放標準不交叉執(zhí)行的原則,造紙工業(yè)、船舶、船舶工業(yè)、海洋石油開發(fā)工業(yè)、紡織染整工業(yè)、肉類加工工業(yè)、合成氨工業(yè)、鋼鐵工業(yè)、船主在扒進劑使用、兵器工業(yè)、磷肥工業(yè)、燒堿、聚氯乙烯工業(yè)所排放的污水執(zhí)行相應的國家行業(yè)標準,其他一切排放污水的單位一律執(zhí)行本標準。除上述12個行業(yè)外,已頒發(fā)布的下列17個行業(yè)水污染排放標準均納入本次修訂內容。
本標準與原標準相比,第一時間段的標準值基本維護原標準的新擴改水平,為控制納入本次修訂的17個行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特征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增加控制項目10項;第二時間段,比原標準增加控制項目40項,COD、BOD5等項目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適當從嚴。
本標準從生效之日,代替GB8978-88,同時代替以下標準:
GBJ48-83 醫(yī)院污水排放標準(試行)
GB3545-83 甜菜制糖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3546-83 甘蔗制糖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3547-83 合成脂肪酸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
GB3548-83 合成洗滌劑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
GB3549-83 制革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3550-83 石油開發(fā)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3551-83 石油煉制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
GB3553-83 電影洗片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4280-84 鉻鹽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
GB4281-84 石油化工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4282-84 硫酸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
GB4283-84 黃磷工業(yè)污染物排排放標準
GB4912-85 輕金屬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
GB4913-85 重有色金屬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
GB4916-85 瀝青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
GB5469-85 鐵路貨車洗刷廢水排放標準
本標準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都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首次發(fā)布1973年,1988年第一次修訂。
本標準由國家環(huán)境保護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由國家環(huán)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huán)境保護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tài),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tài)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xiāng)建設的發(fā)展,特制定本標準。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準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guī)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待業(yè)最高允許排水量。
1.2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現(xiàn)有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huán)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國家綜合排放標準與國家行業(yè)排放不交叉執(zhí)行的原則,造紙工業(yè)執(zhí)行 GB 3544—92《造紙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船舶執(zhí)行 GB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船舶工業(yè)執(zhí)行 GB4286—84《船舶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海洋石油開發(fā)工業(yè)執(zhí)行 GB4914—85《海洋石油開發(fā)工業(yè)含油污水排放標準》,紡織染整工業(yè)執(zhí)行 GB4287—92《紡織染整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肉類加工工業(yè)執(zhí)行 GB13457—92《肉類加工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合成氨工業(yè)執(zhí)行GB13458—92《合成氨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鋼鐵工業(yè)執(zhí)行 GB13456—92《鋼鐵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航天推進劑使用執(zhí)行 GB14374—93《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兵器工業(yè)執(zhí)行 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兵器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磷肥工業(yè)執(zhí)行 GB15580—95《磷肥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燒堿、聚氯乙烯工業(yè)執(zhí)行 GB15581—95《燒堿、聚氯乙烯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執(zhí)行本標準。
1.3 本標準頒布后,新增加國家行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行業(yè),按其適用范圍執(zhí)行相應的國家水污染物行業(yè)標準,不再執(zhí)行本標準。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097—82 海水水質標準
GB3838—88 地面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
GB8703—88 輻射防護規(guī)定
3 定義
3.1 污水
指在生產與生活活動中排放的水的總稱。
3.2 排水量
指在生產過程 中直接用于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區(qū)鍋爐、電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單位
指本標準適用范圍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單位。
3.4 其他排污單位
指在某一控制項目中,除所列行業(yè)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4 技術內容
4.1 標準分級
4.1.1 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qū)和游泳區(qū)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zhí)行一級標準。
4.1.2 排入GB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zhí)行二級標準。
4.1.3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zhèn)排水系統(tǒng)的污水,執(zhí)行三級標準。
4.1.4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zhèn)排水系統(tǒng)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tǒng)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zhí)行4.1.1和4.1.2的規(guī)定。
4.1.5 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qū),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xiàn)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guī)定用途的水質標準。
4.2 標準值
4.2.1 本標準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
4.2.1.1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yè)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準要求(采礦行業(yè)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4.2.1.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準要求。
4.2.2 本標準按年限規(guī)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yè)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zhí)行表1、表2、表3的規(guī)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zhí)行表1、表4、表5的規(guī)定。
4.2.2.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準日期為準劃分。
4.3 其他規(guī)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污水,且每種污水的排放標準又不同時,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標準按附錄A計算。
4.3.2 工業(yè)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負荷量按附錄B計算。
4.3.3 污染物最高允許年排放總量按附錄C計算。
4.3.4 對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污水,除執(zhí)行本標準外,還須符合GB8703—88《輻射防護規(guī)定》。
表1 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mg/L
表2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mg/L
續(xù)表2 mg/L
表2 (完) mg/L
表3 部分行業(yè)最高允許排水量
?。?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表3(完)
表4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998年1月1日后建設的單位)
續(xù)表4 mg/L
續(xù)表4 mg/L
表5 部分行業(yè)最高允許排水量
?。?998年1月1日后建設的單位)
續(xù)表5
表5(完)
5 監(jiān)測
5.1 采樣點
采樣點應按4.2.1.1及4.2.1.2第一、二類污染物排放口的規(guī)定設置,在排放口必須設置排放口標志,污水水量計量裝置和污水比例采樣裝置。
5.2 采樣頻率
工業(yè)污水按生產周期確定監(jiān)測頻率。生產周期在8h以內的,每2h采樣一次;生產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樣一次。其他污水采樣,24h不少于2次。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按日均值計算。
5.3 排水量
以最高允許排水量或最低允許水重復利用率來控制,均以月均值計。
5.4 統(tǒng)計
企業(yè)的原材料使用量、產品產量等,以法定月報表或年報表為準。
5.5 測定方法
本標準采用的測定方法見表6。
表6 測定方法
續(xù)表6
表6(完)
6 標準實施監(jiān)督
6.1 本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jiān)督實施。
6.2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執(zhí)行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不能保證達到水環(huán)境功能要求時,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并報國家環(huán)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附錄A
?。藴实母戒洠?br /> 關于排放單位在同一個排污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工業(yè)污水,且每種工業(yè)污水中同一污染物的排放標準又不同時,可采用如下方法計算混合排放時該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C混合)。
式中:C混合——混合污水某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L;
Ci——不同工業(yè)污水某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L;
Qi——不同工業(yè)的最高允許排水量,m3/t(產品)
?。ū緲藴饰醋饕?guī)定的行業(yè),其最高允許排水量由地方環(huán)保部門與有關部門協(xié)商確定);
Yi——分別為某種工業(yè)產品產量(t/d,以月平均計)。
附錄B
?。藴实母戒洠?br /> 工業(yè)污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負荷計算:
式中:L負——工業(yè)污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負荷,kg/t(產品);
C——某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L;
Q——某工業(yè)的最高允許排水量,m3/t(產品)。
附錄C
(標準的附錄)
某污染物最高允許年排放總量的計算:
式中:L總——某污染物最高允許年排放量,t/a;
L負——某污染物最高允許年排放負荷,kg/t(產品)
Y——核定的產品年產量,t(產品)/a。
附錄D
(標準的附錄)
D1 彩色的顯影劑總量的測定——169成色劑法
洗片的綜合廢水中存在的彩色顯影劑很難檢測出來,國內外介紹的方法一般都僅適用于顯影水洗水中的顯影劑檢測。本方法可以快速地測出綜合廢水中的彩色顯影劑。當廢水中同時存在多種彩色顯影劑時,用此法測出的量是多種彩色顯影劑的總量。
D1.1 原理
電影洗片廢水中的彩色顯影劑可被氧化劑氧化,其氧化物在堿性溶液中遇到水溶性成色劑時,立即偶合形成染料。不同結構的顯影劑(TSS,CD-2,CD-3)與169成色劑偶合成染料時,其最大吸收的光譜波長均在550nm處,并在0~10mg/L范圍內符合比耳定律。
以TSS為例,反應如下:
D1.2 儀器及設備
721型或類似型號分光光度計及1cm比色槽
50mL、100mL及1000mL的容量瓶
D1.3 試劑
D1.3.1 0.5%成色劑:稱取0.5g169成色劑置于有100mL蒸餾水的燒杯中.在攪拌下,加入1~2粒氫氧化鈉,使其完全溶解。
D1.3.2 混合氧化劑溶液:將CuSO4·5H2O0.5g,Na2CO35.0g,NaNO25.0g以及NH4Cl5.0g依次溶解于100mL,蒸餾水中。
D1.3.3 標準溶液:精確稱取照相級的彩色顯影劑(生產中使用最多的一種)100mg,溶解于少量蒸餾水中。其已溶入100mgNa2SO3作保護劑,移入1L容量瓶中,并加蒸餾水至刻度。此標準溶液相當0.1mg/mL,必須在使用前配制。
D1.4 步驟
D1.4.1 標準曲線的制作
在6個50mL容量瓶中,分別加入以下不同量的顯影劑標準液。
以上6個容量瓶中皆加入1mL成色劑溶液,并用蒸餾水加至刻度。分別加入1mL混合氧化劑溶液,搖勻。在5min內在分光光度計550nm處測定其不同試樣染料的光密度(以編號0為零),繪制不同顯影劑含量的相應光密度曲線。橫坐標為2,4,6,8,10mg/L。
D1.4.2 水樣的測定
取2份水樣(一般為20mL)分別置于兩個50mL的容量瓶中。一個為測定水樣,另一個為空白試驗。在前者測定水樣中加1mL成色劑溶液。然后分別在兩個瓶中加蒸餾水至刻度,其他步驟同標準曲線的制作。以空白液為零,測出水樣的光密度,在標準的曲線中查出相應的濃度。
D1.5 計算
從標準曲線中查出的濃度×50/a=廢水中彩色顯影劑的總量(mg/L)………………(D1)
式中:a——為廢水取樣的mL數(shù)。
D1.6 注意事項
D1.6.1 生成的品紅染料在8min之內光密度是穩(wěn)定的,故宜在染料生成后5min之內測定。
D1.6.2 本方法不包括黑白顯影劑。
D2 顯影劑及其氧化物總量的測定方法
電影洗印廢水中存在不同量的赤血鹽漂白液,將排放的顯影劑部分或全部氧化,因此廢水中一種情況是存在顯影劑及其氧化物,另一種情況是只存在大量的氧化物而無顯影劑。本方法測出的結果在第一種情況下是廢水中顯影劑及氧化物的總量,在第二種情況下是廢水中原有顯影劑氧化物的含量。
D2.1 原理
通常使用的顯影劑,大都具有對苯二酚、對氨基酚、對苯二胺類的結構。經氧化水解后都能得到對苯二醌。利用溴或氯溴將顯影劑氧化成顯影劑氧化物,再用碘量法進行碘-淀粉比色法測定。
以米吐爾為例:
醌是較強的氧化劑。在酸性溶液中,碘離子定量還原對苯二醌為對苯二酚。所釋出的當量碘,可用淀粉發(fā)生藍色進行比色測定。
D2.2 儀器和設備
721或類似型號分光光度計及2cm比色槽,恒溫水浴鍋,50mL容量瓶,2mL、5mL及10mL刻度吸管。
D2.3 試劑
D2.3.1 0.1N溴酸鉀-溴化鉀溶液:稱取2.8g溴酸鉀和4.0g溴化鉀,用蒸餾水稀釋至1L。
D2.3.2 1:1磷酸:磷酸加一倍蒸餾水。
D2.3.3 飽和氯化鈉溶液:稱取40g氯化鈉,溶于100mL蒸餾水中。
D2.3.4 20%溴化鉀溶液:稱取20g溴化鉀,溶于100mL蒸餾水中。
D2.3.5 5%苯酚溶液:取苯酚5mL,溶解于100mL蒸餾水中。。
D2.3.6 5%碘化鉀溶液:稱取5g碘化鉀,溶于100mL蒸餾水中。(用時配制,放暗處)
D2.3.7 0.2%淀粉溶液:稱1g可溶性淀粉,加少量水攪勻,注入沸騰的500mL水中,繼續(xù)煮沸5min。夏季可加水楊酸0.2g。
D2.3.8 配制標準液:準確稱取對苯二酚(分子量為110.11g)0.276g,如果是照相級米吐爾(分子量為344.40g)可稱取0.861g,照相級TSS(分子量為262.33g)可稱取0.656g,(或根據使用藥品的分子量及純度另行計算),溶于25mL的6N HCL中,移入250mL容量瓶中,用蒸餾水加至刻度。此溶液濃度為0.0100M。
D2.4 步驟
D2.4.1 標準曲線的制作
D2.4.1.1 取標準液25mL,加蒸餾水稀釋至1000mL,此液濃度為0.00025M,即每毫升含對苯二酚0.25μmol(甲液)。
D2.4.1.2 取甲液25mL用蒸餾水稀釋至250mL,此溶液濃度為0.000025M,即每毫升含對苯二酚0.25 μmol(乙液)。
D2.4.1.3 取6個50mL容量瓶,分別加入標準稀釋液(乙液)0;0.1;0.2;0.3;0.4;0.5 μmol對苯二酚(即4.0;8.0;12.0;16.0;20.0mL乙液),加入適量蒸餾水,使各容量瓶中大約為20mL溶液。
D2.4.1.4 用刻度吸管加入1:1磷酸2mL。
D2.4.1.5 用吸管取飽和氯化鈉溶液5mL。
D2.4.1.6 用吸管取0.1N溴酸鉀-溴化鉀溶液2mL,盡可能不要沾在瓶壁上。用極少量的水沖洗瓶壁并搖勻。溶液應是氯溴的淺黃色。放入35℃恒溫水浴鍋內,放置15min。
D2.4.1.7 吸取20%溴化鉀溶液2mL,沿瓶壁周圍加入容量瓶中。搖勻后放在35℃水浴鍋中5~10min。
D2.4.1.8 用滴管快速加入5%苯酚溶液1mL,立即搖勻,使溴的顏色退去。(如慢慢加入則易生成白色沉淀,無法比色)。
D2.4.1.9 降溫:放自來水中降溫3min。
D2.4.1.10 用吸管加入新配制的5%碘化鉀溶液2mL,沖洗瓶壁;放入暗柜5min。
D2.4.1.11 吸取0.2%淀粉指標劑10mL,加入容量瓶中,用蒸餾水加至刻度,加蓋搖勻后,放暗柜中20min。
D2.4.1.12 將發(fā)色試液分別放入2cm比色槽中,在分光光度計570nm處,以試劑空白為零,分別測出5個溶液的光密度,并繪制出標準曲線。橫坐標為0.1、0.2、0.3、0.4、0.5μmo/50mL。
D2.4.2 水樣的測定
取水樣適量(約1~10mL)放入50mL容量瓶中,并加蒸餾水至20mL左右,于另一個50mL容量瓶中加20mL蒸餾水作試劑空白。以下按步驟D2.4.1.11 ~D2.4.1.12進行,測出水樣的光密度,在曲線上查出50mL中所含微克分子數(shù)。
D2.4.3需排除干擾的水樣測定
當水樣中含有六價鉻離子而影響測定時,可用NaNO2將Cr6+還原成Cr3+,用過量的尿素去除多余的NaNO2對本實驗的干擾,即可達到消除鉻干擾的目的。
準確取適量的水樣(約1~10mL),放入50mL容量瓶中,加入蒸餾水至20mL左右,加入1:1磷酸2mL,再加入3滴10%NaNO2,充分振蕩,放入35℃恒溫水浴中15min。再加入20%尿素2mL,充分振蕩,放入35℃水浴鍋中10min。以下操作按步驟D2.4.1.5~D2.4.1.12進行,測出光密度,在曲線上查出50mL中所含微克分子數(shù)。
D2.5 計算
水樣中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C(以對苯二酚計)按式(D2)計算:
D2.6 注意事項
D2.6.1 本試驗步驟多,時間長,因此要求操作仔細認真。
D2.6.2 所用玻璃器皿必須用清潔液洗凈。
D2.6.3 水浴溫度要準確在35℃±1℃,每個步驟反應時間要準確控制。
D2.6.4 加入溴酸鉀-溴化鉀后,必須用蒸留水沖洗容量瓶壁,否則殘留溴酸鉀與碘化鉀作用生成碘,使光密度增加。
D2.6.5 在無鉻離子的廢水中,水樣可不必處理,直接進行測定。
D2.6.6 水樣如太濃,則預先稀釋再進行測定。
D3 元素磷的測定——磷鉬藍比色法
D3.1 原理
元素磷經苯萃取后氧化形成的鉬磷為氯化亞錫還原成藍色鉻合物。靈敏度比釩鉬磷酸比色法高,并且易于富集,富集后能提高元素磷含量小于0.1mg/L時檢測的可靠性,并減少干擾。
水樣中含砷化物、硅化物和硫公物的量分別為元素磷含量的100倍、200倍、和300倍時,對本方法無明顯干擾。
D3.2 儀器和試劑
D3.2.1 儀器:分光光度計:3cm比色皿。
D3.2.2 比色管:50mL。
D3.2.3 分液漏斗瓶:60、125、250mL。
D3.2.4 磨口錐形瓶:250mL。
D3.2.5 試劑:以下試劑均為分析純:苯、高氯酸、溴酸鉀、溴化鉀、甘油、氯化亞錫、鉬酸銨、磷酸二氫鉀、乙酸丁酯、硫酸、硝酸、無水乙醇、酚酞指示劑。
D3.3 溶液的配制
D3.3.2 溴酸鉀-溴化鉀溶液:溶解10g溴酸鉀和8g溴化鉀于400mL水中。
D3.3.3 2.5%鉬酸銨溶液:稱取2.5g鉬酸銨,加1:1硫酸溶液70mL,待鉬酸銨溶解后再加入30mL水。
D3.3.4 2.5%氯化亞錫甘油溶液:溶解2.5g氯化亞錫于100mL甘油中(可在水浴鍋中加熱,促進溶解)。
D3.3.5 5%鉬酸銨溶液:溶解12.5g鉬酸銨于150mL水中,溶解后將此液緩慢地倒入100mL1:5的硝酸溶液中。
D3.3.6 1%氯化亞錫溶液:溶解1g氯化亞錫于15mL鹽酸中,加入85mL水及1.5g抗壞血酸(可保存4~5天)。
D3.3.7 1:1硫酸溶液、1:5硝酸溶液、20%氫氧化鈉溶液。
D3.4 測定步驟
D3.4.1 廢水中元素磷含量大于0.05mg/L時,采取水相直接比色,按下列規(guī)定操作。
D3.4.1.1 水樣預處理
a)萃?。阂迫?0~100mL水樣于盛有25mL苯的125mL或250mL的分液漏斗中,振蕩5min后靜置分層。將水相移入另一盛有15mL苯的分液漏斗中,振蕩2min后靜置,棄去水相,將苯相并入第一支分液漏斗中。加入15mL水,振蕩1min后靜置,棄去水相,苯相重復操作水洗6次。
b)氧化:在苯相中加入10~15mL溴酸鉀-溴化鉀溶液,2 mL1:1硫酸溶液振蕩5min,靜置2min后加入2mL高氯酸,再振蕩5min,移入250mL錐形瓶內,在電熱板上緩緩加熱以驅趕過量高氯酸和除溴(勿使樣品濺出或蒸干),至白煙減少時,取下冷卻。加入少量水及1滴酚酞指示劑,用20%氫氧化鈉溶液中和至呈粉紅色,加1滴1:1硫酸溶液至粉紅色消失,移入容量瓶中,用蒸餾水稀釋至刻度(據元素磷的含量確定稀釋體積)。
D3.4.1.2 比色
移取適量上述的稀釋液于50mL比色管中,加2mL2.5%鉬酸銨溶液及6滴2.5%氯化亞錫甘油溶液,加水稀釋至刻度,混勻,于20~30℃放置20~30min,傾入3cm比色皿中,在分光光度計690nm波長處,以試劑空白為零,測光密度。
D3.4.1.3 直接比色工作曲線的繪制
D3.4.2 廢水中元素磷含量小于0.05mg/L時,采用有機相萃取比色。按下列規(guī)定操作:
D3.4.2.1 水樣預處理
萃取比色:移取適量的氧化稀釋液于60mL分液漏斗已含有3mL的1:5硝酸溶液中,加入7mL15%鉬酸銨溶液和10mL乙酸丁酯,振蕩1min,棄去水相,向有機相加2mL1%氯化亞錫溶液,搖勻,再加入1mL無水乙醇,輕輕轉動分液漏斗,使水珠下降,放盡水相,將有機相傾入3cm比色皿中,在分光光度計630或720nm波長處,以試劑空白為零測光密度。
D3.4.2.2 有機相萃取比色工作曲線的繪制
D3.5 計算
用式(D3)計算直接比色和有機相萃取比色測得1L廢水中元素磷的毫克數(shù)。
式中:G——從工作曲線查得元素磷量,μg;
V1——取廢水水樣體積,mL;
V 2——廢水水樣氧化后稀釋體積,mL;
V3——比色時取稀釋液體積,mL;
D3.6 精確度
平行測定兩個結果的差數(shù),不應超過較小結果的10%。
取平行測定兩個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樣品中元素磷的含量,測定結果取兩位有效數(shù)字。
D3.7 樣品保存
采樣后調節(jié)水樣pH值為6~7,可于塑料瓶或玻璃瓶貯存48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