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罩(蓋)鎖系統(tǒng)
發(fā)布單位: 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起草單位: 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
前言
本標準的技術內容等效采用美國聯幫機動車安全標準(FMVSS)第113號要求制定。本標準規(guī)定了保證汽車安全行駛時汽車罩鎖裝置所應滿足的安全要求。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GB 11568—1989。
本標準由國家機械工業(yè)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陽。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位于汽車風窗玻璃前方的發(fā)動機(或后置發(fā)動機汽車的前行李箱)罩(蓋)鎖系統(tǒng)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M類和N類汽車。
2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2.1 罩(蓋)
位于車輛風窗玻璃前方,對發(fā)動機、行李或儲存物起防護和遮蓋作用的向外可移動身板。
2.2 罩(蓋)鎖裝置
使用罩(蓋)與車身保持鎖緊狀態(tài),并可打開的裝置。
3 要求
3.1 汽車罩(蓋)上必須裝有罩(蓋)鎖裝置。
3.2 如果罩(蓋)在其開啟后的某一位置會妨礙駕駛員前方視野時,則該罩(蓋)所使用的罩(蓋)鎖裝置必須有二次開啟功能,或在該罩(蓋)上裝有第二個罩(蓋)鎖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