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GB 11564-1998廢止。新申請型式檢驗的回復反射器,應符合本標準。
本標準規(guī)定了機動車回復反射器的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guī)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摩托車、汽車和掛車使用的各種類型的回復反射器。
本標準代替GB
11564-1998 《機動車回復反射器》,與前版相比較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了前版第3章“定義”中的有關條款;
———修改了前版第4章“技術要求”中的有關條款;
———修改了前版第5章“試驗方法”;
———刪除了前版4.5中g)光學性能的經(jīng)時穩(wěn)定性試驗和h)不褪色性試驗;
———增加了IB類和ⅢB類回復反射器定義、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