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靜電的危害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1)防止或減少靜電的產(chǎn)生;
2)設法導走或中和產(chǎn)生的電荷,使它不能聚積;
3)防止產(chǎn)生足夠能量的靜電;
4)防止爆炸性混合氣體的形成。
在石化生產(chǎn)過程中,具體措施如下:
1 為管道、儲罐、過濾器、機械設備等能產(chǎn)生靜電的設備設置良好的接地裝置,以保證所產(chǎn)生的靜電能迅速導入地下,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0Ω。
2 為防止設備與設備之間、設備與管道之間、管道與容器之間產(chǎn)生電位差,在其連接處,特別是在靜電放電可引起燃燒的部位,用金屬導體連接在一起,以消除電位差,達到安全的目的。對非導體管道,應在其連接處的內(nèi)部或外部的表面纏繞金屬導線,以消除部件之間的電位差。
3 在生產(chǎn)工藝的操作上,應控制油品處于安全流速范圍內(nèi),減少油品的飛濺。
4 在油品蒸氣和空氣的混合物接近爆炸濃度極限范圍的場合下,必須加強作業(yè)場所通風措施。
5 傾倒或灌注易燃液體時,應用導管沿容器壁伸至底部輸出或注入,并需在靜置一段時間后才可進行采樣、測量、過濾、攪拌等操作。同時,要注意輕取輕放,不得使用未接地的金屬器具操作。嚴禁用易燃液體作清洗劑。
6 在易燃易爆危險性較高的場所工作的人員,應先以觸摸接地金屬器件等方法導除人體所帶靜電,方可進入。同時還要避免穿化纖衣物和導電性能低的膠底鞋。以預防人體產(chǎn)生的靜電在易燃易爆場所引發(fā)火災及當人體接近另一高壓電體時造成電擊傷害。
7 加強安全技術(shù)培訓,使管理及操作人員掌握靜電安全技術(shù)知識。
趙清 郭河靜